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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林集法庭”司法为民”记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4-19 15:48:00

  中国江苏网4月19日淮安讯(王雷明)人们很难把幸福和司法联系在一起,幸福和司法好像八竿子都打不着,但现实中就有这么一群在司法前沿幸福地履行自己使命的法院人,在纷繁复杂的司法案件面前,他们永葆公正本色,用热情点燃着自己幸福的司法梦。

  一个百岁老人的“赡养案”

  三堡乡圣庄村的陶老爷子已99岁了,膝下有一子和一女,现均已80余岁,家庭境况一般。春节前,陶老爷到法庭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医疗费。在立案前,庭长颜士和同志与当地的村委会取得联系,得知陶老爷的儿子经招婿入赘别人家生活,女儿在家招婿,老爷子和女婿多年来关系一直不好。当日,颜庭长便携书记员到当地走访,与老爷子的女儿、女婿当面交流,积极争取当地村居的协助,老爷子的女儿、女婿积极表示愿意赡养,并再三向颜庭长保证,一定帮老爷子“养老送终”。今年春节后的正月初八,也是上班第一天,陶老爷子和他的女儿、女婿又一起来到法庭,起初我们以为双方又有新的矛盾了,后来老爷子说,他现在一百岁了,就是来说句谢谢的,感谢法院的帮助,现在过的很幸福!

  一份特殊的“人身保护裁定”

  刘某系再婚女性,前夫因病去世,2010年与张某相识并结为夫妻,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6年初,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在本案审理期间,张某将刘某殴打住院。后经本院向刘某了解,在婚姻关系存续的六年多时间,张某竟四次将刘某殴打住院,甚至在刘某怀孕期间,张某也多次对刘某实施家暴。从刘某的言语中无时不体现对张某的恐惧,以及对生活的绝望。通过与刘某的父母沟通,得知张某也多次对他们大打出手。时值《反家暴法》出台,法庭通过与张某沟通,告知其家暴的法律后果,并向双方发出人身保护裁定,禁止张某再次实施暴力。法庭同时将该份人身保护裁定发送至当地村居,请求协助配合裁定的实施。裁定下达后不久,刘某和张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再未发生过冲突,刘某同时获得两个小孩的抚养权。事后刘某表示,前后两段婚姻都对其造成了巨大的痛苦,但这份人身保护裁定又为她开启了一扇幸福之门。

  一面沉甸甸的“锦旗”

  2016年春节将至,林集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民工群体纠纷案件,二十余名农民工集体起诉三堡乡一包公头王某拖欠工资。法庭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三堡乡政府取得联系,并获得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后经多方了解情况得知王某名下有一挖掘机,现正在临近乡镇工地施工,法庭工作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如获至宝,及时驱车来到工地现场,并取得和王某的联系,对方在得知法庭来意后拒绝配合。法庭工作人员对王某经耐心劝说无效后,依法告知将会对对其名下的挖掘机予以扣押,并将依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王某此时见抵赖无效转而配合法院工作。次日王某和二十余名工人在法庭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结清工资款。事后,二十余名工人为表达感激之情,集体向法庭赠送了一面鲜红的锦旗。他们表示,人民法院及时高效的处理让他们过了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

  人民法庭的案件纷繁复杂,每一个案件都牵涉到一群人的“幸福感”。我们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尽量让每一个当事人在体会到公平公正的同时,收获一点点“小幸福”,这或许就是我们法院人孜孜追求的司法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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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