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干流进入禁渔期
中国江苏网讯 3月1日0时开始,淮河干流正式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今年是农业部经国务院批准将淮河干流纳入禁渔范围的第二年,为贯彻执行好调整后的禁渔期制度,加强淮河干流水域生态养护,3月1日上午,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和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在我市盱眙县联合举办了淮河干流禁渔期同步执法启动仪式,拉开了今年长江和淮河干流禁渔序幕。
据悉,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自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在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扩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社会影响力、助推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禁渔效果逐步显现。淮河是我国主要江河之一,国家把淮河干流河段纳入禁渔范围,在国家层面推进实施禁渔期制度,是进一步加强淮河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渔业绿色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沿淮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是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组织实施好淮河禁渔期执法管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江苏省淮河干流河段全长70余公里,主要分布在我市盱眙县和宿迁市泗洪县境内,涉及渔船近1400艘,渔民5500余人,主产品种有四大家鱼、白鱼、鲤鱼、鲫鱼及十多种野杂鱼。3-6月份主要产卵品种:白鱼,银鱼,鲫鱼,鲤鱼,针鱼,鳜鱼,青(白条)虾,螺蛳,河蚌等。
记者了解到,我市地处淮河下游,境内河湖交错、水网纵横,既是江苏省治淮的最前沿,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淡水水产大市。治理好和保护好淮河,加快实现淮水安澜和水清鱼丰的盛景,是淮安560万城乡居民的共同心愿。近年来,我市坚持生态优先的发展战略,从制定实施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淮安市古淮河保护条例》,全面实施白马湖生态综合治理、打造湖泊生态修复的“江苏样板”,对所辖水面全面实行统一的春季禁渔制度,严厉打击洪泽湖非法采砂和各水域电捕鱼等违法行为,安排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推进健康、生态、高效的水产养殖模式,市政府设立“318”放鱼增殖公益活动日、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力量等多个层面和方面,突出加大渔业资源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取得了一年好过一年的积极成效。
“我们将紧紧抓住2017年江苏省淮河干流禁渔期执法同步行动启动仪式在我市盱眙县举行的难得契机,坚决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要求,突出加大同步执法行动力度,统筹推进禁渔与放流、保护与增殖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抓细抓实抓好渔业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长效管用的工作机制,用情用心用力保护好淮河。”我市渔政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渔期间,为确保淮河干流禁渔期制度在我省得到有效实施,禁渔期间将组织开展系列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