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深入推进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防治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 2020 年禁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 年扬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如下:
明确 1 月 18 日(小年)、1 月 24 日-25 日(除夕—初一)、1 月 28 日-29 日(初五)、2 月 8 日(元宵节)为重点管控时段。按照“网格化”管控要求,各区(功能区)、各街道(乡镇)、各社区(村组)全面组织力量,沉入社区(村组)、沉入网格,确保“每条街巷、每个小区、每栋楼房”都有人员管理,每一起非法燃放行为都有人员制止。
扬州人注意啦,再次提醒:集中管控阶段为1 月 18 日至 2 月 8 日。
在此期间,各区(功能区)组织足够力量开展现场管控工作,强化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确保违法燃放行为“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