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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里长堤彩色树种更新优化
2019-05-23 14:53:00  来源:南京日报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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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吗?

  “无情最是台城柳,

  依旧烟笼十里堤”。

  描述的就是金陵四十八景之“北湖烟柳”。

  它的具体位置在哪里呢?

  ☟☟

  玄武湖公园环湖路翠洲门至太平门段

  它还有一个很诗意的名字:

  十里长堤。

  听着就很美有木有!没错!

  这里是紫金山和玄武湖

  “山水城林”景观的一条重要通道。

  当然也是大南京重要的名片之一!

  现在,这里又更!美!啦!

  今天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环湖路东侧彩色化树种更新优化相关情况。

  在环湖路东侧彩色化树种更新优化设计中,市绿化园林局延续了去年环湖路太阳宫至太平门段示范段和环湖路翠洲门—太平门段西侧景观提升的设计思路——营造春季“烟笼十里堤”、秋季“丹枫映秋水”的季相景观,即采用变色时间不同的一系列秋色叶树种榉树、银杏、乌桕、枫香、三角枫、黄连木、无患子、水杉等,搭配香樟、含笑等常绿树,形成红、绿、黄、橙、粉等颜色交叉排列,宛若一条彩色丝巾,镶嵌在绿色丛林中,同时兼顾视线,建立视觉景观通廊,使之既能成为观赏点,也能成为画中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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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内容及亮点

  本次彩化提升的环湖路总长2100米,面积近3万平方米。

  增加游览亲水性。该段绿地改造前,与湖面高差较大,亲水性不够,本次改造采取地形重塑、增加滨水步道、平台等措施,有效的增加了游客的近水性,丰富了观赏空间,共完成地形调整15000多立方米,其中土方外运6000多立方米,新增游步道370米、平台350平方米,置石800多吨。

  丰富植物多样性。改造前该段绿化以杨树为主,景观单调,色彩单一,水生植物匮乏,本次改造严格按照设计彩化意图施工,在不同的观赏区域搭配不同的植物品种,形成各具特色的植物群落和景观,共种植各类色叶乔木350株,春花小乔木160株。同时,还种植了杜鹃、鸢尾、芒草、大吴风草、玉簪等观赏价值较高的林下植物和地被,丰富林下景观;打造了450米生态化岸线,种植了混色鸢尾、黄菖蒲等水生植物,在改善水质环境的同时也提升了水岸景观。

  完善配套设施。为增加游览舒适度,结合本次改造,新增休憩廊一座,条石景观坐凳60多米,提升公园整体的景观意境,为市民和游人提供一个优美、方便、舒适的游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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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次彩色化树种更新优化工程主体施工已于2019年5月18日完成并对外开放,整体景观较改造前有了大幅提升。后期还将继续丰富部分色叶树种,完善植物景观,打造太阳宫入口和翠洲门入口两处节点景观,同时进一步完善休憩坐凳、垃圾桶等配套设施。

  通过本次改造提升,“十里长堤”将形成别具特色和观赏性极强的植物景观,成为连接紫金山和玄武湖“山水城林”景观的一条重要“色彩通道”,最终打造出春季“烟笼十里堤”、秋季“丹枫映秋水”的景观意境,充分彰显南京这座千年古都的美丽风韵和时代风貌。

  玄武湖是南京的一张重要名片,

  是很多市民和外地游客必打卡的景点,

  相信这次绿道的改造提升,

  也将对南京其他公园起到积极的示范意义,

  未来,

  我们还会有更多娱乐休闲和观赏的空间!

  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

  市建委还通报了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主要原因和工作目标

  为有效促进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到2020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及再生利用体系,达到省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位于全省前列。

  《意见》特点

  一是遵循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理念,充分发挥《实施意见》对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二是建筑垃圾按照种类区分为拆建垃圾、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和装修垃圾,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途径;

  三是提出要建立和制定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再生产品补贴、政府投资工程推广使用再生产品等多项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涵盖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利用全部环节。

  《实施意见》明确主要任务

  从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加快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推广应用再生产品以及制定和落实企业扶持政策5个方面制定了20项具体任务。

  具体包括实行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工程泥浆干化处置、加强工程渣土综合利用、试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科学编制设施规划、加快推进设施建设、推进源头减量减排、加强建筑垃圾收运管理、建立信息平台、建立再生产品目录库、编制应用技术规程、制定再生产品补贴政策、设立审批绿色通道以及培育典型示范企业等方面任务。

  《实施意见》具体措施

  正在建立拆建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制度。对于征收拆迁项目,房屋征收部门或实施单位应提前组织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并将资源化利用方案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部门备案。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专项方案,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一并送审。后续房屋拆除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须严格按照方案对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明确房屋拆除和工程招投标中资源化利用管理要求。《实施意见》已明确要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房屋拆除和工程招投标管理。今后,房屋征收部门(拆迁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拆除和工程招投标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拆除(施工)单位在拆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设立审批绿色通道。为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选址落地难问题,我市已明确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项目按照资源综合利用类项目办理立项、环评等手续。临时固定设施建设手续将按照“方案设计—项目立项(备案制)—临时规划和用地手续办理—环评手续办理—开工建设”简化办理。同时,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用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将采取划拨和租赁等方式供地。

  目前,我市已完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布点选址工作,拟布点19处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厂。

  南部新城固废利用加工厂等3处资源化利用厂正在运行;

  红山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玄武区建筑废弃物处置中心2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已完成厂房建设、正在组装设备;

  其余10多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维护青山绿水的生态环境,

  南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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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蓓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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