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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南京再挂5幅地!
2018-05-22 08:46:00  来源:南京微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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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南京再挂江北、龙潭、仙林等5幅地,地块将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开始出让。

  1、NO.2018G21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3号地块

  东至城市快速通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珠泉西路,北至江淼路。总用地面积,32620.85,出让面积32620.85。70年,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01≤Far≤2.6。

  2、NO.2018G22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小镇一(一)地块

  东至规划花园路,南至规划临港路,西至规划三江河东路,北至规划平港路。住宅70年商业40年、Rb商住混合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3、NO.2018G23栖霞区仙林街道大浦塘南侧地块

  东至象山,南至规划麒麟路,西至石山,北至大浦塘水库。总用地面积137327.19,出让面积99201.37,住宅70年,商业40年,B14旅馆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

  4、NO.2018G24雨花台区经济开发区汽贸园S0a010-01-07-16 4S店地块

  东至南京保福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至南京威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至六号路,北至江苏天泓汽车集团有限公司。40年,B11零售商业用地,B12批发市场用地,容积率Far≤2.0

  5、NO.2018G25玄武区百子亭北侧地块

  东至百子亭,南至国有土地。

  二、出让价格

  (2018年宁出第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出让条件

  NO.2018G21:地块内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3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底层住宅除外)应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NO.2018G22:

  (1)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2)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9526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栖霞区政府;

  (3)A地块中的商业建筑面积占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至20%;

  (4)B地块中的商业建筑面积占B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5%至20%;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住房交付。

  NO.2018G23:

  (1)竞买人须具备国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2)该地块除同属一家母公司直接控股的下属公司可以联合竞买外,不得联合竞买,且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须具备国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

  (3)A地块内应集中配建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自持性国际公寓;

  (4)A地块地上所建度假酒店和国际公寓全部由竞得人自持,须整体经营且不得转让、不得销售。度假酒店按五星级标准建设;

  (5)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及酒店式公寓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住房交付;

  (6)该地块出让后可应税务部门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7)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须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

  NO.2018G24:

  (1)竞买人拟销售的汽车品牌须是《南京雨花国际汽车商贸区2018年调整新增引进汽车经销品牌名录》之一,已经入园的汽车品牌除外;

  (2)该地块只能用于汽车4S店建设;

  (3)该地块地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成交后该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的转让和销售须经雨花台区政府同意;

  (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NO.2018G25:

  (1)竞买人须为市(地)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产权人且行使管理权,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及管理证明文件;

  (2)竞买人或其合作运营单位为省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受托管理单位,且已建成历史风貌保护街区式商业项目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并提供相关权属证明文件;

  (3)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4)该项目为纯商业办公项目,不允许建设酒店式公寓。土地及地块内所有建筑须全部自持20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自持期间不得销售、不得转让;

  (5)为保证风貌统一,该地块应与南侧风貌区同时规划设计,并与玄武区政府保持密切沟通,设计方案报市规划局审核前,须征求玄武区政府意见;

  (6)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

  (7)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玄武区政府签订《地块开发建设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或商住用途的地块,但可参与其他用途地块的竞买。

  2.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外资除外)。

  3.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竞得人可先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然后申请变更受让人;竞得人也可不签订《出让合同》,申请直接由项目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六、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8年6月5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中山路171号1001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21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录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8年6月21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上午9: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8年6月22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80%时,申领预售许可证应达到以下施工进度:七层及以下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八层及以上的,应当完成基础工程并施工至主体结构三分之二以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的90%时,该地块所建商品住房必须现房销售。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报建面积200平方米,报建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所建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无偿移交政府,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十、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2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人民中学对面,金陵中学隔壁)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网站: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jy.landnj.cn/welcome.html)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nj.cn)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njgt.gov.cn)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js.com)

  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25)89691001、(025)89691002传真:(025)83617841

  财务咨询电话:(025)89691021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25)89691019

  南京市公证处咨询电话:(025)896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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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军艳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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