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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十年禁捕 镇益护江” 精准普法走到渔民身边
2021-09-10 20:10:00  来源:镇江文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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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江里捕了大半辈子的鱼了,‘十年禁捕’刚开始实行的时候还有点接受不了,听了你们的介绍,我现在也想通了。长江里的鱼一年比一年少,国家禁捕的大政策,我们理解支持,要为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既有水又有鱼的长江……”近日,在镇江市检察院、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水利局、扬中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联合举办的“十年禁捕 镇益护江”大型精准普法宣传现场,一位70多岁的老渔民深有感触地说。

作为万里长江第一大江心洲和第二大岛,镇江所辖的县级市扬中市素有“江中明珠”和“中国河豚岛”等美誉。扬中水产丰饶,长江镇江段扬中园博园附近水域还是暗纹东方鲀、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政策。然而,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无视禁渔令的实施,为了个人利益铤而走险、顶风作案,多次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发生在扬中的张某等2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便是这样的例子,该案是镇江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最多、作案工具最为齐全、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张某等15人驾驶快艇、渔船,使用由电瓶、逆变器、无鳞机、拖网或抄网组成的电鱼工具、地笼网、刺网(网孔小于6cm)等禁用工具,非法捕捞刀鱼、鮰鱼、鲻鱼、鳊鱼、江虾等长江水产品共计2900余公斤,并售卖给他人,非法获利30万余元。刘某等9人明知上述水产品系非法捕捞所得,仍予以收购并进行转卖。

长江禁渔是国之大计,生态保护关乎千秋万代。为认真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渔民法治意识,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近日,镇江市检察院联合扬中市检察院、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在长江扬中段夹江、扬中市八桥镇八桥村等地开展了“十年禁捕 镇益护江”大型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新华网、江苏电视台等近20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活动。

当天下午2时许,一场在长江江面上开展的增殖放流活动,拉开了整个活动的序幕。在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专业指导下,大家合力将一尾尾活蹦乱跳的鱼儿投入江中。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共计放流成鱼2000余斤10000余尾,放流鱼种主要为青鱼、草鱼、鲢鱼、鲫鱼、鳊鱼等四大家鱼,购买资金全部来自于长江生态修复赔偿款。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够更好地宣传‘十年禁渔’政策法规,全面遏制非法捕捞行为,形成全民参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的氛围。”扬中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澄华这样向记者解释开展增殖放流的初衷。

扬中市八桥镇的八桥村,是一个下辖40个村民小组、毗邻长江的自然村。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也造就了这个村子的“农渔文化”。据了解,这个村子的渔民年龄大都在70岁以上,属于亦农亦渔,禁捕前在农闲时靠捕捞些江鱼改善生活。在八桥村,针对该村50余名渔民代表的精准普法宣传活动正在紧张进行中。

钓竿、渔网、五花八门的渔具照片……一场特殊的现场展示吸引了所有在场人员的目光。这些实物以及照片,均系被罚没的禁用渔具。“今年以来,我们以宣传为动力,以执法查处为手段,加强人防、技防和机制建设,立案查处长江违法垂钓行为120余起,清理各类网具1000余条,初步形成了‘不能捕、不想捕、不敢捕’的氛围。”扬中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许鸿鸽一边向大家介绍罚没禁用渔具的名称、用途,一边说道。

“我们办的非法捕捞案件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去坐牢的,有被判处缓刑的,还有单处罚金的。就单处罚金而言,平均下来每人罚金有5000元。为了一些小鱼小虾到外江去放几口笼壶网,一经鉴定,网属于禁捕工具,结果人被判刑,还要交罚金,确实是得不偿失……”在随后的十年禁捕专题法治课上,扬中市检察院干警一边向渔民们发放检察机关精心制作的长江禁捕宣传册,一边结合该院近三年来所办的非法捕捞典型案例,为渔民们算了一笔清楚的自由账、经济账。渔民们或翻看宣传册,或认真听讲,并时不时地跟身边的老邻居们低声交流并纷纷点头。

长江禁渔期可以钓鱼吗?渔政监督电话是多少?不起诉是否代表非法捕捞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检察官在讲授法治课的过程中还不时抛出了一个个问题与渔民们互动。大家踊跃作答,将讲座现场变成了一场别开生面的长江十年禁捕法律知识竞赛。

八桥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说,长江十年禁捕以来,该村已组建了10余人的禁捕队伍,每日分上下午堤外巡查。同时,该村也在努力引导、推荐渔民参加其他种植性农事活动,号召他们加入禁捕人防和群管公益岗位,让渔民“减产不减收”。

据了解,此次活动还进行了现场直播并获10.2万人次点击观看。对于众多围观网友的提问和评论,镇江、扬中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和扬中市水利局、扬中市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详细解答,进一步提高了整场普法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近年来我们紧盯长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损害问题,致力打造‘镇益护江’工作品牌。‘镇益护江’谐音‘正义护江’,表达了检察机关秉承正义、司法为民、守护长江的奋斗与追求。这次普法活动是我们展示‘镇益护江’品牌工作成效的举措之一,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的工作体系,推动长江生态修复,共同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镇江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黄洁在活动结束时这样表示。

来源:镇江文广集团 编辑:许帆 卢静 作者:王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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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孟涛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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