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建议征集的内容有哪些?
(一)对经济发展的建议;
(二)对社会事业发展的建议;
(三)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议;
(四)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五)对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建议;
(六)对推进党政机关自身建设的建议;
(七)其他方面的建议。
二、有哪些事项不纳入人民建议征集范围?
(一)求决、申诉、举报类事项;
(二)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栽、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三)重复提出、内容空泛、无主题、无目标、无实际意义的事项;
(四)学术理论、商业广告等其他不宜作为人民建议的事项;
(五)事权超出自治区权限范围的事项;
(六)其他不宜作为人民建议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