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五年。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部署。文旅产业作为促进消费、畅通循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其高质量发展与高效能治理至关重要。长三角地区,尤其是江苏省,坐拥大运河文化带、江南水乡古镇、红色文化等丰富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具备打造世界级文旅目的地和沉浸式体验场景的坚实基础。
然而,当前文旅产业,特别是在旅游核心要素——景区票务预约环节,仍存在普遍性预约带来的流通壁垒、合规性欠缺导致的法律与安全风险、系统兼容性差造成的效率低下、以及对外国游客便利性不足影响入境游复苏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与产业效能的全面提升。本文旨在从微观操作层面切入,围绕打造长三角区域文旅融合的数字化基础设施这一核心,提出具体建议,以期为实现江苏乃至长三角地区文旅产业在“十五五”期间的数字化升级、吸引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一、现状与问题:数字化浪潮下的景区预约制困境及其对生产要素流动的制约
回顾中国旅游业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景区票务模式经历了从传统线下窗口操作,到PC互联网电商兴起,再到移动互联网O2O平台普及的深刻变革。特别是2013年《旅游法》对景区最大承载量的法定要求,以及2020-2022年疫情期间基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强制预约实践,极大地加速了景区实名制预约的普及。然而,预约制在发挥安全管理、调控客流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以下制约产业高效运行的突出问题:
1.普遍性预约与生产要素流动效率的悖论
当前,无论景区是否属于真正的高流量热门区域,普遍采取了预约制。这固然有落实《旅游法》安全责任的考量,但客观上为旅行社组织团队游设置了巨大障碍。以往,旅行社操作团队仅需统筹交通、住宿、餐饮等要素,景区门票往往通过年度协议或窗口现购即可解决,流程相对简便。如今,每个景区都是一个独立的预约单元,旅行社计调人员需面对成百上千个不同的预约平台、规则和时间窗口,工作量呈几何级数增加。这不仅大幅提升了运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更在旅游旺季或针对热门景区时,因预约名额“秒光”而导致团队行程无法保障,直接阻碍了旅游团队这一重要市场形态的生产要素(游客流、资金流、服务流)顺畅流通。《旅游法》所提预约本是可选方式之一,但现实中几乎成为唯一前置通道,有时甚至异化为景区进行饥饿营销、人为制造稀缺感的工具,而非纯粹的安全管理手段,扭曲了正常的市场需求信号。
2.个人信息收集的合规性欠缺与安全风险
各景区在预约时对游客信息收集的范围、目的、方式差异巨大:有的仅需报备导游信息及人数,有的则要求提供所有游客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甚至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这种混乱局面背后,是景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所规定的“告知-同意”、“目的明确”、“最小必要”等核心原则的普遍忽视。收集目的模糊不清(如部分出于营销画像而非安全管理),过度收集现象普遍,信息管理制度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足,使得海量游客个人信息暴露于泄露、滥用乃至网络诈骗的风险之下。这不仅侵犯游客权益,挫伤消费信心,更与国际通行的隐私保护高标准相悖,严重影响了入境游客的体验意愿,成为阻碍国际旅游循环的隐形壁垒。
3.系统技术壁垒与兼容性障碍
由于景区经营主体多样,其选择的票务系统供应商技术路线各异,导致系统之间互不联通,形成“信息孤岛”。旅行社需记忆大量不同的网址、账号、操作流程,频繁切换于各个独立系统之间,极易出现操作失误。此外,系统安全性参差不齐,预约成功后仍可能面临景区门口二次核验(如落地签、抽查)等不确定因素,导致团队滞留,体验感差。技术本应赋能效率提升,但当前分散、割裂的系统现状反而增加了不必要的交易成本,降低了产业链协同效率。
4.入境游便利性不足与国际形象塑造的短板
入境旅游是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是向世界展示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形象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服务贸易出口、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意义重大。尽管国家层面持续推出签证便利化、支付环境优化等措施,但景区预约环节已成为入境游复苏的新堵点。一方面,热门景区预约难问题同样困扰着外国游客和接待他们的旅行社;另一方面,国外游客对其个人信息保护尤为重视,而国内景区普遍存在的过度重收集、轻保护的做法极易引发他们的疑虑和抵触。预约平台多缺乏多语言支持、国际信用卡支付等功能,进一步增加了入境游客的预约门槛。这种便利性的不足,不仅影响入境游带来的旅游收入,更错失了通过境外游客自发传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良机。
二、对策与建议:构建长三角文旅数字化基础设施,助推“十五五”江苏文旅高质量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十五五”期间,江苏省应率先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以建设区域统一的文旅数字化基础设施为核心抓手,推动文旅产业深层次融合与数字化转型。具体建议如下:
1.打造区域文旅数据枢纽与API开放平台,夯实数字化基础
建议由省级文旅主管部门牵头,联合长三角兄弟省市,共同规划建设长三角(江苏)文旅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的核心功能是充当“数据交换机”和“标准制定者”:
①统一接口标准:制定并推广景区票务系统与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标准化API接口规范,强制或鼓励区域内所有A级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等接入。
②实现“一站预约”:旅行社、OTA平台乃至散客可通过该统一平台或其授权接口,实现跨区域、多景区的“一次登录、批量预约”。平台负责将预约请求分发至各景区系统,并将确认信息返回给用户。这类似于为文旅数据修建了一条“高速公路”,极大简化预约流程,提升生产要素流通效率。
③数据赋能管理:在确保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平台可汇聚脱敏后的宏观客流数据,为政府部门进行产业监测、应急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此项技术并非遥不可及,早在十余年前已有成熟应用,关键在于政府的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和推动落实。
2.推动预约制度标准化与行业自律,提供制度保障
建议依托江苏省旅游行业协会、旅游景区协会、旅行社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制定并推广《江苏省旅游景区团队预约服务规范》等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标准应明确:
①预约要素统一:提前预约时间、所需信息字段(如区分必须的团队人数、导游信息和非必须的游客个人信息)、取消政策等。
②操作流程规范:预约、变更、核销、退款等环节的标准化程序。
③特殊人群关怀:对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便利化预约通道。
通过制度规范,减少景区操作的随意性,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透明的预期,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3.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合规体系建设,筑牢安全底线
必须将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到战略高度,贯穿于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
①严格最小必要原则:在平台设计和景区执行层面,严格限定信息收集范围。非安全管理、合同履行绝对必需,不得强制收集游客身份证号、手机号、生物信息等。推广使用随机预约码、团队代码等替代性标识符。
②健全管理制度:督促景区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制度、内部操作规程和安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合规审计。
③加强监管与宣传:文旅、网信等部门应加强联合监管,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向游客普及个人信息保护知识,提升其维权意识。
4.深化文旅内容IP的数字化开发与保护,提升核心吸引力
江苏拥有大运河、江南水乡、吴文化、金陵文化、红色文化等超级IP。建议:
①支持IP数字化转化:利用数字孪生、VR/AR、AIGC等技术,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复原和创意开发,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沉浸式体验场景(如“数字大运河”、“元宇宙古镇”)。
②构建IP版权交易与保护平台: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文旅数字内容的确权、授权、交易和保护机制,激励原创内容生产,防止优质IP被滥用或侵权。
③推动“文旅+科技”融合示范:在南京、苏州、扬州等文旅资源富集城市,设立“文旅科技融合示范区”,鼓励科技企业、文创机构与文旅单位合作,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文旅产品。
5.前瞻布局AI技术赋能文旅全链条,引领产业智能化升级
“十五五”将是人工智能(AI)特别是AIGC和智能体(Agent)技术加速融入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五年,争取率先做出AGI文旅通用智能的应用。文旅产业应主动拥抱这一趋势:
①智能客服与导览:推广基于AI的智能客服系统,7x24小时解答游客问询。发展AI数字导游,提供多语言、个性化、深度化的讲解服务,作为人工导游的有效补充与增强。
②精准营销与流量预测:利用AI分析游客画像和行为数据,实现旅游产品的精准推送和个性化推荐。通过大数据和AI模型预测景区客流,辅助科学调度和应急管理。
③优化运营管理:应用AI技术于景区安防、停车管理、能源节约等方面,提升运营效率和可持续性。
AI的加持,将重塑从产品设计、营销推广、接待服务到管理运营的整个文旅价值链,为消费者创造更高品质、更具趣味的体验,为经营者带来更高效、更精细的管理模式。
结语
推动长三角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关键支撑。从解决景区预约这一“小切口”入手,构建统一、安全、高效、便利的数字化平台和制度环境,能够有效破除当前制约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壁垒,显著提升文旅产业的运行效能和游客满意度。这不仅有助于江苏更好地整合大运河文化带、江南水乡等顶级资源,打造世界级文旅体验,更是“十五五”时期江苏落实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要求,在文旅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的重要路径。建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协调,早日将这一构想付诸实施,使江苏的文旅产业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为全国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孙志永,苏州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