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复杂国际形势的挑战,江苏自贸试验区需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以全产业链集成创新为特色,全面深化对内对外开放,吸引全球优质资源集聚。
一、深化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1、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2、开展更大力度压力测试,在生物医药、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等领域实行外资准入限制清零。
3、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在全省复制推广。
二、推进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
1、全面落实国务院批复的《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开放创新发展方案》。
2、扩大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白名单”试点范围,将更多外资企业纳入名单。
3、支持探索生物制品跨境分段生产,制定配套监管方案。
4、目标到2030年将江苏自贸试验区打造为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地。
三、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创新
1、落实江苏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创新19条措施。
2、支持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等前沿领域开展知识产权登记创新。
3、创新发展跨境直播、游戏出海等数字贸易产业,强化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运用。
4、鼓励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服务。
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创新监管模式
1、深化“长三角一体化布控查验协同试点”,开展“口岸外观查验+目的地综合处置”联动查验。
2、建立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探索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
3、提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工作质效,探索建立外资企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绿色通道。
五、优化全球资源集聚平台功能
1、充分发挥中德(太仓)智能制造合作创新园、中韩(盐城)产业园、中瑞(常州)国际产业创新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双向经贸交流作用。
2、支持开发区打造国内领先的总部经济集聚区。
3、强化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招商引资功能,常态化开展“走进跨国公司总部”行动。
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构建“数字存证+公证增信”的数字贸易纠纷调解新模式,运用国际公证规则推进争端解决。
2、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不得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3、促进人员往来便利化,为拟短期来苏外籍商务人士及其配偶子女签发5年多次、停留期为180天的邀请函。(成育亮,盐城建湖信访局督查科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