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由江苏省司法厅牵头推动,沪苏浙皖司法厅(局)联合印发的《长三角区域(毗邻地区)司法所跨域协作服务指引》(下简称《指引》)近日出台,对省际毗邻地区司法所跨域协作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层法治支撑。
《指引》立足省际毗邻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实践,围绕矛盾纠纷化解、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基层法治建设五大核心领域,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便民利民的跨域协作体系,为基层司法所跨域协同履职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引。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健全毗邻地区联调联动体系,依托联合调解委员会开展跨域风险排查与联合调处,筑牢区域矛盾协同防控防线。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将结合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符合条件的服务事项跨域通办,为群众和跨域经营主体提供精准利企便民服务。同时,《指引》对跨域精准普法、特殊群体动态共管、基层合法性审查业务协同等重点工作作出明确规范,打通省际边界基层法治服务的堵点断点。(记者 姜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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