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这是生态环境法典首个配套司法解释,将于8月15日与法典同步施行。
据介绍,规定共13条,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和有利溯及例外的规则,明确在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后,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案件新旧法律衔接适用的一般标准和具体规则。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力量,全面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现行有效的26件司法解释、35件司法规范性文件和45件指导性案例,对照生态环境法典进行集中清理。经过清理,继续适用的生态环境类司法解释为26件(加上规定共27件),司法规范性文件34件、指导性案例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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