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40年大事记(40件)》,宿迁市检察机关探索打造的未成年人文身综合治理实践成功入选,标志着该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基层创新经验获得国家级权威认可,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了“宿迁样本”。
该探索始于基层办案中发现的现实问题。2020年,沭阳县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突出,既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也对其升学、参军、就业造成长期负面影响,而当时文身行业监管主体模糊、执法依据不足,针对未成年人的文身服务存在监管空白。宿迁市、县两级检察机关随即联动攻坚,以公益诉讼职能为抓手推动问题解决。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当日,宿迁市中级法院对市检察院提起的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宣判,判令经营者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系全国首例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立为指导性案例,为全国同类案件办理明确了证据标准与裁判规则。
在个案突破的基础上,宿迁持续推动治理长效化。针对行业监管短板,沭阳县检察院推动当地人大常委会出台全国首个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专项决议,以地方权力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晰多部门监管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源头防控的协同机制,填补了县域层面未成年人文身治理的制度空白。全市检察机关同步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综合治理成效持续显现。
2022年6月,《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正式印发,明确“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全国性禁令,构建起覆盖全行业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体系,实现了基层探索向全国统一制度的升级转化。
(通讯员 谢 苏 记者 张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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