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用严明的法律标尺衡量行为边界,守护飞机上万千乘客的安全。
司法解释采用列举式规定,对在飞行中的民航飞机上使用暴力行为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特别明确乘务员即通常所称的“空姐空少”属于“飞行安全保障人员”,对飞机乘务员使用暴力的行为可能构成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对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的从严惩治,规定行为人的行为影响民航航班、民用机场正常运行,或者致使公安、武警、消防救援、卫生检疫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的,应作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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