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E起学习平台 > 法治要闻 > 正文
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公布
2026-03-27 11:16:00  来源:江苏法治报  

新华社3月26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44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完善农业普查基础制度。增加“各方共同参与”作为农业普查组织实施原则,增加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事项作为农业普查内容。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和资料管理。完善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制度,明确国务院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统一组织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并将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国和各地方农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三是防范和惩治数据造假。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障农业普查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增加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伪造、篡改农业普查资料。

责编:任虹
点我回到页面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