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一重大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生态环境法典确立我国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重要理念和原则,规定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度规范。在法律体系中适时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是适当的、可取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下的法律部门作出必要的调整后,法律部门共有8个。“生态环境法”部门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包括2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法律相应废止。
法规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