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11月10日对外公布,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信号。
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
在打通堵点方面,若干措施着眼于解决民营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等务实举措,为民间投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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