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备选人民法庭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在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中,我省有3个人民法庭上榜,分别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小营人民法庭。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入选备选人民法庭名单。
(记者 江法)
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备选人民法庭的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
在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中,我省有3个人民法庭上榜,分别是: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小营人民法庭。射阳县人民法院黄沙港人民法庭入选备选人民法庭名单。
(记者 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