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江苏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研究中心成立暨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专题培训活动在扬子江法务区举行。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出席活动并致辞,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指导发言,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黄永维,江苏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一波,省法学会副会长王腊生,省司法厅原党委书记高建新等出席活动。
周继业指出,省法学会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的成立,恰逢中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实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本次会议以“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为主题,契合了当前民营经济研究的热点与重点,对于推动江苏省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周继业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指引,开展理论创新研究应用。加强促进型立法研究应用,深入研究促进型立法的目标、功能、类型,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支持与规范引导的双重效用。深化法治体系建设研究应用,研究民营经济促进法、民法典、公司法、反垄断法之间的协调与衔接问题,将民营经济发展需求转化为法律制度优势。推动德法兼治治理观研究应用,研究民营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以法治筑牢发展底线、以道德滋养发展生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理观,推动“硬法约束”与“软德引导”融合。
要以优化江苏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探索制度创新研究应用。探索立法制度创新研究应用,丰富立法形式,采用“大块头”与“小快灵”相结合、区域协同等立法模式,构建与民营经济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制度保障。开展政务服务制度创新研究应用,围绕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创新江苏政务服务模式开展研究,创造为民营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务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内生活力、增强发展信心。深化司法救济制度创新研究应用,畅通诉调衔接机制,构建法院、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纠纷化解制度,切实形成合力,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降低维权门槛、缩短救济周期、增强执行刚性。
要以助力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方向,推进实践创新研究应用。强化对民营经济组织可能受公权力侵害的针对性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防止出现借行政或者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刑化债”等现象。强化对民营经济竞争政策的平等性保护,全面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进入。强化对民营经济组织海外权益的整体性保护,顺应民营经济组织海外权益保护的需要,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讯员 徐达思 记者 施琛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