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政府有关部门、经营管理单位按照规划、标准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明确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备案和举报制度。对违法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没收设备设施、删除图像信息、给予罚款处罚;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军事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