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原有的青少年模式,此次升级推出的未成年人模式,是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一个重要“增量”:即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正常服务和使用的前提下,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种新的、更加安全的上网途径,供用户选择使用。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实现必要联动;移动智能终端应当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使用时长管理服务;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需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为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未成年人模式建设予以具体指导。
《指南》提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的整体方案,鼓励和支持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共同参与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将分散的功能集成化,将分段保护一体化,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三重防线”。
筑牢网络保护防线
如今,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2023年年底发布的《第5次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3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增长到97.2%。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和普及,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更加频繁,受互联网影响更加深远,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凸显。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近年来,我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网络保护”专章,明确规范网络信息内容、防治网络沉迷等规定要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为加大保护力度、推动治理创新提供了坚实基础。今年1月起正式施行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的建设要求,并要求企业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好指导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切实发挥模式保护效能,国家网信办启动《指南》编制工作,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运行和使用等全链条方案,将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筑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防线。
在南京邮电大学教授王春晖看来,《指南》的发布将进一步强化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特别规定了包括使用时段、时长、内容和功能等方面的内容,这对于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模式在防范网络沉迷、优化内容建设方面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为未成年人营造更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方联动三个优化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原有的青少年模式,此次升级推出的未成年人模式,是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一个重要“增量”:即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正常服务和使用的前提下,为未成年人提供一种新的、更加安全的上网途径,供用户选择使用。
据了解,未成年人模式的功能升级主要体现在“三方联动”和“三个优化”。
王春晖说,“三方联动”主要指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范围将由应用程序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三方,打通软硬件壁垒,形成保护合力。《指南》要求,未成年人模式将在移动智能终端设置统一入口,用户可一键开启,所有应用程序实现同步切换,形成安全可控的独立空间。
“三个优化”重点要求,创新未成年人模式保护措施,推动时间、内容、功能等“三大优化”,首先,在时间管理方面,未成年人模式允许用户对每日上网时长进行总量限制;其次,在内容建设方面,首次提出分龄推荐标准,优先展示适龄内容;再次,在功能安全方面,在保障使用需求的前提下,避免诱导沉迷的功能服务,提供诸多“个性定制”功能,实现便捷性和安全性双提升。
谈及《指南》的亮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说,《指南》基于全流程保护的基本思路,提出了“三方联动”、便捷使用、分龄原则三项通用规范。尤其是针对当下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等关键问题,以16周岁、18周岁为分界线,细化不同的应用程序默认推荐使用时间。同时,为了避免部分未成年人钻漏洞,《指南》还要求未成年人模式具有防绕过功能,只有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
根据《指南》,移动智能终端应当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当超过每日推荐使用时限,除特定必要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义豁免的应用程序外,其他应用程序默认暂停使用。其中,在面向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据了解,《指南》主要从时长和功能两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完善防沉迷措施。一是设置推荐时长;二是控制风险功能。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限制性措施并非“一刀切”要求或强制性规定,用户可根据实际需求,对使用时长、使用时段、内容、功能等进行个性化设置。应急类、教育类等基本功能和服务不纳入总时长统计,以更好满足未成年人使用需要、保障人身安全。
需要多方主体协作
未成年人模式是保障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主体多、领域广、技术复杂,需要持续推进、不断优化。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模式保护作用,离不开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指南》作为指引性文件,主要面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模式建设的总体方案,适用于模式的研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对于如何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模式保护作用,王春晖认为,需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相关主体应当对标《条例》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支持更多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应用程序接入未成年人模式,满足用户使用需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将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给未成年人使用前,帮助开启未成年人模式,设定年龄区间,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王春晖建议,国家网信主管部门应当指导企业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并结合实践经验,不断优化模式建设方案,丰富保护措施,推广经验做法,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效能和效率。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多方主体相互协作。”赵精武认为,《指南》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和行业规范指南性质的实践模式,各大厂商、服务提供商仍然需要结合自身业务模式特点,持续探索和发展更适合各自业务特征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更重要的是,家长应当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真正用好未成年人模式中的家长权限。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指南》发布后,国家网信办将持续指导企业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引导形成行业统一标准,鼓励家庭、学校广泛使用,充分发挥模式保护效能。后续,国家网信办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情况新要求,结合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情况,不断探索可行方案、创新保护举措、推广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丰富应用场景,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提供更好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