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法治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引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信长星主持并讲话
11月12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进行交流研讨。省委书记信长星主持学习会并讲话。省委常委交流发言。
信长星在讲话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科学总结了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成功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刻领悟、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要坚定不移铸牢法治之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江苏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平安江苏建设,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人才培养,更好地以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努力让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互促进。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上率下推动法治江苏建设迈上新台阶。
信长星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将其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心关爱基层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论述,把树牢正确政绩观作为源头工程,认真落实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举措,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制度力量促进党员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干工作、谋发展。要把强化问题导向作为重要原则,定政策、作决策、抓落实都要掂量有没有华而不实、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推进各方面工作都要认真倾听基层呼声,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要把坚持以上率下作为关键方法,从省委常委会和省级领导班子做起,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起,带头转变工作理念,带头改进工作方式,上下联动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压下去。要把推进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层面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确保老问题逐步减少、新问题及时防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把握好反对形式主义和鼓励创新、减负松绑和赋能增效、为基层减负和更好履职尽责的关系,充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记者 黄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