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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搭台河长唱戏,登台亮丑知耻后进——泰州市姜堰区“后位河长”述职制度实践
2025-02-12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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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出版发行《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4)》,我省两项经验做法成功入选。本期带来泰州市姜堰区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

近年来,姜堰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的各项要求,坚持“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四敢”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大讨论活动,做到先行先试,加强实践创新,切实将“四敢”精神落到工作实处,推动河湖长制和幸福河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2022年5月起,姜堰区河长办在俞垛镇创新试行“后位河长”述职制度,秉承“既是问题分析会、更是任务交办会”的原则,将述职评议开到河湖一线去、开到问题现场去,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同年6月向全区示范推广,通过问题剖析、登台亮丑、鞭策倒逼、跟踪督促、考评问效等系列手段,有力强化了河湖长制落实,有效加速了幸福河湖建设进程。

主要做法:

(一)把脉问诊,对症开方

建机制。针对少数镇街级河长长期存在的走秀式、蜻蜓点水式巡河,以及对问题熟视无睹、工作不推不动等“顽症痼疾”,对照《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明确的河长职责、履职成效、考核评估、约谈问责等内容,研究出台《姜堰区“后位河长”述职实施方案》,每季度通过公开抽签、现场暗访、督查检查等方式,确定倒数3至5名镇街级河长开展“后位河长”述职评议。

明目标。通过后位述职暴露河长履职问题,让“后位河长”直面工作短板弱项,聚焦职责找差距,剖析问题思良策,进一步推进镇街级河长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河长履职,切实发挥河长管河、治河、护河的关键作用。

定任务。主要包括全面熟悉担任河长(河段长)的河湖基本情况,巡河护河治河、水环境保护(违建整治、排污口整治、岸坡种植清理、内河码头整治、河道疏浚整治拆坝建桥涵等)、水质改善、交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幸福河湖、生态河道建设情况,着重剖析存在问题及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二)照方抓药,打通梗阻

公正抽。区河长办将各镇街区级以上河道、镇级河道梳理形成随机排序表,每季度季中,由区检察院驻河长办工作站、区河长办联合组成的抽签小组从排序表中分别按镇街各随机抽取30%的区、镇级河道河段作为当季度的督查目标,区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抽签结果当场封存、不予公开,待现场督查时当面拆封,确保督查真实、公平公正。

一线查。每季度季末,区河长办督办科联合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护、交办督办问题整改情况,并按《姜堰区河长制工作督查评分表》评分打分,对应产生打分最低的3至5名镇街级河长,督查反馈情况和视频图片资料由专人收集、分类归档。

后位述。“后位河长”在下季度全区河长办主任会议上进行述职,连续两个季度述职的镇街级河长,所在镇街当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总分扣6分,连续三个季度述职的镇街级河长,相关问题将移交区纪委监委问责处理、移交区督考办作为“蜗牛奖”线索。每年对“后位河长”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核评分,评分最低的3名河长在翌年全区年度河长制工作大会上述职表态。确因公当季度不能到场述职的河长,必须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同时由该镇街副总河长(河长办主任)代为述职。截至今年6月,已通报“后位河长”36人次。

跟踪督。区督考办、区河长办定期对“后位河长”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进展,综合考察“后位河长”履职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镇街级河长责任,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全区河湖水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三)标本兼治,规范长效

在全区试点推行的基础上,全面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查找短板弱项,构建“河长领治、属地严管、干群协作”大格局。一方面,在标上“优机制”。在前期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坚持“鞭策倒逼、快速整改,闭环管理、注重长效”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完善“后位河长”述职制度,进一步延展河长制工作责任链,从严压紧压实镇街河长“巡、治、管、护”四位一体责任。另一方面,在本上“强运用”。《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是省内第一部河长制地方法规,标志着河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跨越。姜堰区河长办充分思虑当前、谋划长远,依托去年市、县、乡三级人大对《泰州市河长制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有力契机,用好《条例》这一法规“利剑”,同时加强下阶段结果运用,做强评议主阵地,及时曝光负面典型,并向区纪委监委移交渎职失职案件,推动问题高效整改落实,真正做细做实述职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取得成效:

(一)河长综合素养显著提升

通过纪委监委问责问效,倒逼责任高效落实、效能高质提升,起到了形成震慑、防微杜渐、推动落实的良好效果,快速打通河湖治理管护的“最后一公里”,提升了河长履职能力水平和综合素养。

(二)河湖整体环境持续向好

姜堰区横跨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近年来高质高效建成374条幸福河湖,其中1条被水利部淮委评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7条获评“省级幸福河湖”,7条获评市级“十佳”、18条获评市级“五星”幸福河湖。通过推行“后位河长”述职制度,各级河湖的水面漂浮物、水面垃圾以及岸坡乱堆乱放、扒翻种植等迅速得到解决,河道水质稳定提升,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三)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深入推行“后位河长”述职制度,深化成果运用,让基层河长对河湖治理管护从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作为、从敷衍作秀到积极参与,全面化身为“护佑河湖健康的一线卫士”,沿线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也得到显著提升,自发参与管护家前屋后的河道、沟塘,推动形成了河长带头履职、属地强化管理、群众主动参与的良好治河护河氛围。

经验启示

(一)优化述职方式助力基层减负

频繁的述职要求可能会增加“后位河长”的工作负荷,降低工作效率;“后位河长”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资源来履行管理责任并取得实际的工作成果;同时河湖管理有其独特性,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谋划将“后位河长”述职频次与河湖管理的年度计划和评估周期相匹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变现场述职为书面述职,使镇级河长能够更好地专注于实际的河湖管理工作,避免过度频繁的述职对其工作产生不必要的干扰,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二)保障考评公正引领全民护水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后位河长”考评指标,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法,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评估镇级河长在推动河湖保护工作中的综合能力和贡献,包括定期绩效、履职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确保考核标准和程序的透明公开;建立纠错机制,被通报的“后位河长”对考核结果有申诉和复议的权利,以确保考评过程的公正性;鼓励公众参与“后位河长”考核的过程,通过开展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让公众对考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提高考核工作的可信度,排除抽签及现场考核人为干扰因素,保障“后位河长”考核公平合理性,提升公众治水管水的“主人翁”意识。

(三)深化结果运用提升管治水平

每年对“后位河长”回头看,对连续多次未整改到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及区督考办,同时作为绩效考核、奖惩及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对积极整改、表现优秀的“后位河长”给予足够的资源支持,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或其他形式的奖励,以提高他们的动力和积极性,以继续改进河湖管理工作。同时通过提供培训、专家咨询、技术支持等形式为“后位河长”提供明确的反馈和改进建议,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河湖保护和治理工作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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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梦迪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