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紧盯目标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坚持高位推动、示范引领、系统治理、守正创新,水资源利用更加集约节约,水资源管理更加规范系统,河湖生态环境加快改善,水资源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较好成效。全年用水总量571.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9.3%、13.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622,国家考核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8%,全面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积极探索丰水地区节水之路,全面建立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跨部门协调机制,年内完成16个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建成率达87%,南水北调东线受水区全部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效领跑者数量居全国前列,节水产业持续推进,节水宣传更富成效。
全域推进取用水管理规范化
组织开展26个跨市以上重点江(河)湖水量调度,严格执行年度调度计划。239个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实现渠首取水在线监测。颁布实施全国首个《取用水管理技术规范》,推进非农取水口规范化管理改造,实施计量设施第三方抽检,全面提升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
系统谋划地下水管控
出台《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地下水管理条例》列入省人大2024年立法计划,组织开展地下水登记造册、地下工程建设疏干排水管理、典型区域地下水可更新性研究等重点工作,全省地下水位指标稳定回升。
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
印发实施《母亲河(丁堡河-江海河)复苏行动“一河一策”方案》,开展淮沭河、苏南运河(镇江段)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核定与保障先行先试,省级28个重点河湖生态水位得到有效保障。完成全省96个城市水源地长效评估和25个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长江低水(潮)位形势下水资源配置利用研究,极端情况下水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全面实施幸福河湖建设
创新省级河长“三项清单”管理机制。出台《幸福河湖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累计建成2515条幸福河湖,长江生态岸线占比稳中有增,太湖连续16年高水平实现“两个确保”,洪泽湖调蓄库容得到有效恢复,重点河湖生态优良率提升至89.1%,国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92.4%,长江干流自然岸线率达64.4%,28个重点河湖生态水位保障率100%。
持续发力改革创新
南京江北新区等8个“四水四定”试点有序推进,宿迁市等3个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高分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积极探索取用水领域信用监管,全年发放“节水贷”“水权贷”资金超100亿元,丰水地区水权改革路径纵深推进。4个数字孪生先行先试项目通过水利部验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