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迹简介
王敏,女,汉族,1981年8月,中共党员,新沂市人民法院团委书记、新沂市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庭法官助理。2019年她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44件,无一案被评定为不合格案件。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她能够积极主动深入探究,并协助庭长做好相关庭务工作。她还坚持以“服务青年、服务审判、服务社会”为宗旨,形成了新沂法院“青心”法援、“青风”润苗、“青注”真情的三大“小青新”特色品牌。
事迹详情
将团的工作与审判工作巧妙结合,王敏觉得这是她做好家事审判的最大助力。她现在有多重身份:青年干警的知心姐姐、小朋友的法官阿姨、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更是很多当事人眼中善断家务事的“清官”。她说,多年团的工作,给她最大的收获就是耐心、奉献,更在于一颗与人为善的心。
一是办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在办案过程能够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019年她审结家事纠纷案件344件,无一案因程序违法而被发回重审,无一案被评定为不合格案件,无一案因质量问题被上级法院通报。在家事审判工作中,面对知识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匮乏、双方矛盾冲突激烈的当事人,她始终坚持以理释法、德法并重,讲公平、讲道理、讲人文,同时保持庭审秩序规范,工作安排有序得当。
二是办结典型案件、协助庭长做好家事审判创新。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她能够积极主动深入探究,她主持调解的张某诉其六子女赡养纠纷,因案件涉及子女们之间、子女与张某之间多类型其他纠纷,在她柔情处理下,本案和解结案,搜狐网、彭城视窗、新沂市报等网络媒体均对本案做了宣传报道,案例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徐州市妇联联合评定为十大婚姻家事案件典型案例;在少年家事审判改革期间,她协助庭长汇编《家事审判手册》,完成“省级青年文明号”争创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并获得公示、通过。
三是做好“青”心护航。坚持以“服务青年、服务审判、服务社会”为宗旨,形成了新沂法院“青心”法援、“青风”润苗、“青注”真情的三大“小青新”特色品牌。近三年来她组织开展各类型法治课50余场次,受益青少年、群众万人以上,在江苏法治报、江苏经济报、新沂市报、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发表信息百余篇。
王敏先后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团支部书记、徐州市未保工作先进个人、徐州市优秀校外共青团辅导员、徐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