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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语常听丨妙“喻”连珠论法治
2021-12-06 09:36:00  来源:新江苏客户端·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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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中,运用了大量生动的比喻,精彩而有深意,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今年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让我们通过这些妙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意蕴。

“挡箭牌”

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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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一面镜子”

政法机关是老百姓平常打交道比较多的部门,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政法机关,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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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绊马索”

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时的法律条款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2015年2月2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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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埋钉子、留尾巴”

要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治理经济,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避免埋钉子、留尾巴。

——2015年10月29日,在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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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2020年10月14日,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牛鼻子”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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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结语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2018年3月1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上进行宪法宣誓

 

法治兴则国兴

法治强则国强

资料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新华网、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求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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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任虹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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