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芳,女,1950年生,中共党员,扬州市邗江区人,原籍安徽肥西。曾荣登2023年第四季度“全国见义勇为勇士榜”,获邗江区“优秀共产党员”“巾帼榜样”“最美家庭”称号。
王永芳30多年前举家搬到扬州,现有40年党龄。她长期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热心助人、关爱邻里、勤俭持家。2023年2月1日下午,某超市门口,一10岁女孩突遭持刀男子袭击。危急时刻,74岁的王永芳没有退缩,立即冲上前将孩子护在身后,用身体挡住歹徒。面对尖刀,她死死抓住歹徒持刀的手并大声呼救,为孩子脱险争取时间。搏斗中,她胸部、臀部多处受伤,其中胸部伤及肺部导致昏迷。苏醒后,她首先关心的不是自己伤情,而是孩子是否平安。她朴实地说:“我是党员,看到这种事肯定要管。”这句话道出了共产党员的初心本色。
王永芳的见义勇为不是偶然之举,而是长期党性锤炼和道德积淀的自然体现。年轻时,她曾担任公社妇联主任,积极服务妇女群众,帮助困难家庭;搬到扬州后,她依旧热心公益、关爱邻里,常带着孩子们义务打扫道路。家庭生活中,面对儿媳因车祸长期行动不便这一困难,她十几年如一日悉心照料、毫无怨言,用坚韧和爱心撑起一个家。平凡日子里,她把党员身份体现在一件件小事上;危急关头,她把党员担当化作挺身而出的勇气。
王永芳以实际行动发挥了见义勇为的示范引领作用,作为一名老党员,王永芳始终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她虽已年逾古稀,却始终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邻里平安视为己任。无论是照顾困难家庭、帮助老人和孩子,还是参与村庄环境维护、支持基层治理,她都积极主动、从不推辞。她用长期坚持的善行告诉大家: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只体现在重大任务面前,更体现在日复一日的责任坚守中。
王永芳同志为基层党员树立了鲜明标杆。她始终牢记共产党员身份,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到家庭、邻里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她对待群众真心实意,对待困难迎难而上,对待危险临危不惧,体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高尚道德情操。她的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平常时候要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要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要豁得出来。既要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也要在社会生活中弘扬新风、传递温暖、维护正义。(通讯员:李轶 张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