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区第一张房票在京口发出,这是全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新政发布后,市区首个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开出的第一张房票。这一创新性的房票安置方式不仅加速了搬迁进程,还得到了被搬迁居民的一致好评。
京口区住建局在东货场搬迁项目中率先应用了房票安置方式。据悉,房票安置是根据货币补偿安置政策,将被搬迁人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搬迁人,由被搬迁人自行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作为房票办法颁布后的第一个搬迁项目,东货场搬迁项目共有被搬迁居民490余户,提供了房票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选择。
当天下午2:30,居民蔡军领到了第一张房票,房票编号001;下午4:00左右,蔡军和家人就来到了凤凰和颐楼盘购房。蔡军告诉记者,通过政策咨询,他了解到房票安置不仅奖励政策叠加,而且可选择楼盘较多,因此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房票。“我和家人之前就看中了凤凰和颐,这里品质优、环境好,特别适合我们这种改善型购房居民。我们准备购买123平方米的洋房,利用房票政策,省出了一个基本装修的钱,一家人都很满意,感谢政府出台的好政策。”
京口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房票安置是现有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补充,具有奖励政策叠加、使用方式灵活、市场带动作用明显等优势。在东货场搬迁项目中,房票安置的引入使得签约时间缩短了30%,签约率达到了100%,搬迁工作完成得又快又好。
记者采访获悉,房票购房奖励比例较大。京口区房票政策设置的金额为《房屋补偿协议》中被征收房屋补偿总额,含被征收房屋价值、奖励、搬迁、临时安置等补偿补助,这意味着群众可以同时享受选择货币补偿的15%奖励和使用房票购房的10%奖励。此外,房票的使用方式也非常灵活。京口区房票票面金额在经过现场指挥办公室同意后,可以根据被征收群众申请灵活设置;房票使用人不限于被征收人本人,可以根据需求将房票开具给被征收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房票使用期间,若被征收群众最终未实现购房行为,可随时向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申请余额结算;房票房源库不仅限于京口区而是面向全市,可以为被征收群众提供多样房源选择。
记者了解到,选择房票安置的被搬迁人,需要在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同时明确选择房票安置,房票在补偿安置协议经评审生效后次日出票,房票持有人可凭房票自行选择购买房源库中的新建商品房(含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房票奖励结算需在购房行为完成后,由被搬迁人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交易税费票据等相关材料,向房屋搬迁实施单位申请结算。
房票政策的出台,不仅能够满足被征收群众对于改善型房屋的需求,也可以促进商品房销售,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京口区住建局表示,将继续推广房票安置方式,为更多被搬迁居民提供优质的安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