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的通知》,拟在四大区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渣土车,正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025年1月3日前,单位或个人可向市住建局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87329543。
通知所指的推广内容,是在新增或更新渣土车中,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范围为四大区域:古城保护区范围,东至唐子城东护城河、黄金坝路、古运河一线,南至古运河、二道沟、荷花池、宝带河一线,西至宝带河、保障河、唐子城西护城河一线,北至唐子城北护城河、上方寺路一线,总面积约18.25平方公里;三湾片区范围,东至皮市街—杉湾路—大学南路一线,南至328国道,西至扬子江路—古运河一线,北至开发东路,总面积约2.31平方公里;广陵新城片区范围:东至廖家沟,南至运河东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江广快速路,面积11.39平方公里;明月湖片区范围:东至国展路、南至京华城路、西至博物馆路、北至国展路接博物馆路环形区域,总面积约1.01平方公里。推广措施包括:鼓励新开工建设项目优先使用新能源渣土车;鼓励政府财政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带头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在满足噪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前提下,放宽新能源渣土车运营时间;优先为新能源渣土车办理通行证件;合理确定新能源渣土车取费标准;鼓励建筑渣土消纳场所优先选用新能源渣土车。记者 姜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