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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躺赢? 没想到砸出160万大“坑”
2022-05-09 09:49:00  来源:扬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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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银行卡,如何成为犯罪分子的重要“法宝”?近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宣判,被告人通过售卡、高价买卡、协助转移等手段,为不法分子犯罪提供便利,因为他们的“配合”,让一个又一个被害人们深陷泥淖,造成巨大损失。银行卡犯罪“流水线”到底如何运转?检察官通过对这起案件揭秘,也给广大市民以警醒。

天上掉“馅饼”

充值50万立刻返现近10%

2020年1月的一天,老刘突然收到微信好友赵某的信息,“老刘,我给你推荐个好东西,来钱快得很。”老刘点击赵某发来的网址,发现是一个名叫“**云市”的平台,像一个网上炒股大厅,游客可以进入大厅投注,每2分钟便会开一次注。

老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先充了100元进入平台,兑换了100个“云币”,参与“炒股”,虽然几趟下来有赔有赚,但是总体来说还是赚了。而且平台提现非常方便,几乎可以做到即时提取。就这样,老刘陆续往平台充值了30万元,其间多次提现,每次都十分顺利。

几天后,平台客服联系上了老刘,“您好,您是我们平台的优质客户,现在有充值50万送49800的活动,仅限优质客户参加。”老刘听了十分心动,于是又充值了50万元,平台送的49800元也立即到账了,老刘心头一热,“这真是妥妥的‘躺赢’啊,才几分钟,5万块钱就到手了。”

随后,平台客服再次联系老刘称,充值138万元,可以升级为VIP客户,享受更高的返点利润。因为尝到了甜头,老刘便又往平台充值了138万。

没过多久,客服又找来了,这一次,邀请老刘继续充值188万元,升级为“钻石客户”。这一下,老刘犹豫了,因为手上实在没有这么多现金,但是又经不住高额“返点”的诱惑,老刘便联系上了介绍自己“入坑”的赵某。赵某当即表示愿意帮老刘垫付120万,老刘自己再掏68万就可以了。赵某给老刘发来了120万元的充值电子回单,老刘既感动又紧张,准备筹钱。

到了老刘准备继续投入68万的那天,他突然发现赵某给他的那份电子回单是假的。想到自己还有160万在平台账户里,他登录平台却发现无法取回。老刘赶紧报警求助。

层层追踪

牵出银行卡的“漂流记”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老刘的钱在充值进入平台账户后,短短十几分钟内,便通过十几张银行卡进行了转移,后又分别被取现。

其中一张银行卡的主人小华常年住在仪征,公安机关找到他时,他却大喊冤枉,“这张卡根本不是我在用啊!”

原来,此前小华将自己的这张银行卡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小安。有一天,小安突然给小华打来电话,“兄弟,有个事情要麻烦你呢,银行卡密码忘了,卡被冻了,需要你本人帮我去柜台取一下现金。”想着是朋友帮忙,小华也没多想,便和小安相约前往银行取钱。

小华向银行柜员提出需要将银行卡解冻,柜员的回复却让小华惊出了一身冷汗,“根据系统提示,您的银行卡被冻结不是因为密码错误,而是被反洗钱系统监测到账户涉嫌洗钱。”小华想起小安之前跟他说的话,佯装镇定地对柜员说,“不是的,肯定是你们搞错了,我这张卡平时就用来网购的,怎么可能洗钱呢。”在小华的软磨硬泡之下,银行职员为小华办理了解冻,小华也顺利取出了卡内的2万元现金。

走出银行门,小华立马拉下脸来,质问小安是不是用他的卡洗钱了。小安也没有再隐瞒,承认了用小华的银行卡洗钱的事实,并从刚刚取出的2万元现金中抽出了10张塞到了小华的手中。小华拿了钱,也没再多说下去。

此后,小安陆续找他取了几次现金,每一次都能拿到一笔好处费,小华也就心安理得地全力帮助小安。他还找自己的家人、朋友办卡,又将这些银行卡卖给小安,从中赚取差价。

真相浮现

揭露隐秘角落的犯罪勾当

小安是受姐夫的委托在仪征收卡的,姐夫在国外,他听姐夫说,在国外开赌场是合法的,之所以需要银行卡,是为了方便赌客走账。小安不懂这些,但是他相信,姐夫肯定不会坑自己,还拍着胸向他保证过了。

小安将小华等人的银行卡以1000元一张的价格收来之后,转手便以每张卡1500至3000元每月不等的价格租借给姐夫使用。无本买卖,利益回报又高,小安干得乐此不疲。他也明白,这些卡的用途,肯定不是姐夫说的那么简单。

小安此前介绍了一个姑娘小丽到姐夫公司工作,工作地点在一栋租赁来的别墅里,工作内容就是复制、粘贴、转账。在这里工作的有十几个人,每人持有4-5个网银U盾操作。接到指令后,小丽等人需要在2分钟内完成转账。老刘充值在平台中的160万元,就是这样被小丽等人转到了十几张银行卡中。

工作内容虽然简单,但是工资不菲,只是让小丽感到不踏实的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实在奇怪:员工工作期间,不允许使用私人微信、QQ;同家人、朋友联系时不能说关于工作的事情以及工作地点;不可以开窗户,工作的时候窗帘必须都拉起来;每个人要取英文名;外卖不能写公司的地址,只能写周边的号牌。大家似乎也都心知肚明,但是这些人中,没有一个敢揭开面纱。

这个“隐秘的角落”在公安机关的追踪下被连根拔起,事实证明,小华、小安、小丽等人,明知他人从事电信网络犯罪活动,仍为他人转移资金提供帮助。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小安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小丽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小华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检察官提醒

买卖个人银行卡属于违法

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要求,对买卖银行卡的或者账户的个人实施金融惩戒,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这项行动也被称为“断卡”行动。2022年4月以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同公安机关联动发力,对2021年以来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涉案人员进行梳排,确保“断卡”行动落地落实。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因为他人提供银行卡而让自己身陷囹圄的事例屡见不鲜,但仍有不少人抱着侥幸心理,在利益面前选择“放手一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大家切勿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到头来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 吴云 李星

记者 林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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