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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 办社保关系转移省心多了 省内不用办跨省网上办
2022-02-09 17:49:00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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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在外地参保现在回扬州了,如何转移记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昨天,扬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1年社保热点问题盘点。这些问题可能与你息息相关,快来看看吧!

社保

异地参保人如何转移社保?

省内参保不用转移,已实现全省联网

市民:我原先在外地参加社保,现在辞职回扬州工作缴社保了,如何将外地参保记录转移回扬州?

回复:如果参保人原先在省内外地参保的,养老保险不用转移,已经全省联网,省内外地停保后,就可以在扬州继续参保;参保人如原先在外省参保的,可以本人在支付宝搜索市民中心,进入社保办理界面,填写社保转移申请。

市民:为什么2020年的个人权益单上单位缴费是0呢?

回复: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帮助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根据部省文件要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时限为2020年2月-2020年12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时限为2020年2月-2020年6月。

市民:我想打印社保证明,可以线上查询打印吗?有公章吗?

回复: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服务-社会保险-个人权益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即可下载打印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自带“江苏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不论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需要再到社保窗口加盖红色公章。

调资

2021年调资标准是什么?

这些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

市民:2021年调资何时发放?调整标准是什么?

回复: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标准包括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其中普遍调整的内容分为三点:首先,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其次,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月增加1.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5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普遍调整的第三点,则是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此次适当倾斜体现在: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3元、32元和41元。

扬州市区对于本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补发已于2021年6月30日发放到位。

丧抚费

职工丧抚费如何办理?

2021年9月1日后执行国家统一新政策

市民:2021年9月1日以后企业在职与退休职工的丧抚费如何办理?

回复:根据人社部发(2021)18号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和苏人社发(2021)78号文的相关规定,2021年9月1日后执行国家统一的新的遗属待遇政策,去世企业退休职工的直系亲属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发票、去世人员养老金发放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至市民中心养老科窗口办理。

养老保险

领取养老保险需符合三个条件

养老金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发放

市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回复:需满足三个条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按时足额缴费。

市民:失业职工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回复:档案托管在市就业服务中心的失业职工,于每月11日至30日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2张(正反面)、近期1英寸彩照一张,至“退休一件事”综窗B17-B18申请代办。

市民:养老金每月什么时候发放?

回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缴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自2021年1月起,我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

通讯员 季伟 记者 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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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