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法,润物有声!江苏设区市10年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超500件
2025-12-02 21:05  来源:交汇点新闻  作者: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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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我国通过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今年是普遍赋予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10周年。十年探索,江苏13个设区的市共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504件,其中制定354件,修订27件,修改91件,废止32件,形成了一批立足国家战略、切合地方实际、呼应时代需求、饱含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在一张张各具特色的发展蓝图上,勾勒出治理现代化的精细线条。

从长江之畔到太湖之滨,从千年古运河到现代产业新城,法治脉络正在江苏大地深刻延展。这十年,一大批立足国家战略、呼应地方需求、饱含民生温度的地方性法规相继诞生,共同铺就了“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的坚实法治基石。

聚焦发展所需,以立法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动力

十年来,江苏各设区市立法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将立法资源优先配置于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前沿赛道,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与重点产业的崛起铺设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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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长三角的新能源版图,常州是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新星。2024年,常州新能源产业规模突破8500亿元,产业集聚度位列全国前三,投资热度连续三年领跑全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常州从顶层设计出发,巩固先发优势、破除发展堵点。2024年6月1日,作为全国首部新能源产业促进地方性法规的《常州市新能源产业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系统性构建了从产业规划、科技创新到应用推广、服务保障的生态体系,目标直指建设引领长三角、辐射全国、全球有影响力的“新能源之都”。2025年,常州又出台《常州市促进智能制造发展条例》,以立法形式将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一系列有效措施固定下来,形成与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策环境,为培育创新发展动能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常州的探索并非孤例。江苏13个设区市立足自身禀赋,编织了服务地方发展的特色立法矩阵。自1986年南京获得地方组织法赋予的地方立法权以来,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陆续制定修改法规167件,截至目前现行有效100件,其中首创性法规18部。在促进创新发展上,全面修订《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推动科技成果在地转化和产业化,着力构建科技创新支撑生态;修订《南京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知识产权服务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导向,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苏州作为经济大市与创新高地,同样以立法为科技创新“架桥铺路”:《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构建了从基础研究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法治保障,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策红利;《苏州市数据条例》和《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同塑造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生态。

无锡则以前瞻性布局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先后制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数字化转型促进条例、数据条例、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下一步还将制定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法治动能。

创新立法形式,以“小快灵”与协同立法破解治理新题

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理需求和日新月异的产业发展态势,传统的综合性、“大块头”立法已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十年来,各地大胆探索立法形式的创新与丰富,“小快灵”立法与区域协同立法双轮驱动,成为提高立法针对性、适用性与可操作性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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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如何运用数据为城市发展赋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在南京,一部《南京市城市数字治理若干规定》以“小快灵”立法为导向,主动适应城市数字化转型需要,搭建“一网统管”城市运行大脑,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促进城市治理效能“大提升”。在南通,《南通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时填补监管空白,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在常州,仅有7条规定的《关于推行使用公筷公勺的决定》,从启动到通过仅用五个月,迅速引领了社会文明新风尚。

而面对社会生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小快灵”立法也通过靶向施策,体现“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的速度与精度。例如针对存量租赁厂房安全隐患、“厂中厂”等老大难问题,常州制定《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精准落实各方安全责任;宿迁市面对电竞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这一新兴监管难题,迅速出台专项决定,有效填补了法律空白;扬州则针对电动车充电隐患出台《扬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全市推广安装充电接口5万余套,督促整改违规停放近9000起。

而对于跨行政区域、涉及多方利益的复杂性难题,协同立法则展现出不可替代的优势。徐州牵头苏皖鲁豫省际交界地区十市人大常委会,签署地方立法协作框架协议、地方立法资源共享协议,成立淮海经济区地方立法研究院,不断完善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在长江生态保护中,南京、镇江与安徽马鞍山三市,针对长江江豚这一跨省洄游的珍稀物种,开展保护协同立法,建立了跨域的信息共享与联合巡查机制。无锡、苏州、南通等七市更是协同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合力打造长三角公平透明的一流营商环境,展现了立法工作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担当。

这些实践清晰地表明,新时代的地方立法,正从服务一城一池的单一维度升级为引领区域协同发展的关键引擎,凝聚保护与发展的最大共识,推动实现法治效益的最大化。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纸上之法”走向“行动之治”

江苏十年立法路,是一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并不断强化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的深入实践之路。在江苏,“开门立法”不是口号,而是深入肌理的机制。一个覆盖全域、深入基层的民意征集网络已然成型。

在南京红花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一支150人的立法信息员队伍活跃在街巷之中,累计为30余部法规征集建议,其中22条被采纳。截至目前,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已参与31部地方性法规意见征集活动,提出956条立法建议,成为汲取群众智慧、破解制度难题的“源头活水”。

作为“国字号”联系点,昆山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交的3606条意见建议中,有360条被国家法律采纳;在常州,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若被采纳,会收到一封来自人大常委会的感谢信;在扬州,一名中学生提出的“设立儿童活动周”建议被写入法规,收到一张珍贵的《立法建议采纳证书》……这些细微之处,极大地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热情,让立法过程成为凝聚民心、汲取民智的生动课堂。

法规出台并非终点,如何让其从“纸面”落到“地面”、走进“心里”,江苏各地做出了扎实探索。泰州市人大常委会不仅每年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月”,还鼓励基层创新普法形式,如“听好戏、悟法理”的京剧普法表演,让法规宣传更接地气。在法规实施监督上,盐城市创新构建了将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纳入监督”的“四入”工作格局,形成监督闭环。

十年砥砺,法润江海。从为一座“新能源之都”的崛起立柱架梁,到用“小快灵”立法规范一双公筷的使用;从跨省协同守护一江碧水,再到基层联系点倾听万千民声并将其写入国家法律,江苏设区市十年的立法实践,是创新与积累的十年,也是贡献与收获的十年。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展望未来,随着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任务的深度推进,立法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精细化要求必将更高。可以预见,更多聚焦前沿产业、回应治理新课题、充满民主生机与实践智慧的法规还将在江苏大地继续涌现,推动江苏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稳步前行,奏响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的法治强音。

新华报业·中国江苏网记者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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