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徐州市新一轮“彭城英才计划”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常桂秋介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新一轮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意见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实施我市“医疗高原登峰行动”,打造高水平淮海经济区医疗中心,构建医疗卫生人才高地,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多部门制定《细则》。
市卫生健康委将坚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坚持“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和本土“卫生登峰”团队、骨干人才培养并重,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本土人才培养为着眼点,力争三年内柔性引进顶尖临床医学专家团队15个、卫生顶尖人才2名、高层次学科带头人15名,全职引进卫生专业人才30名;培养(培育)全市“卫生登峰”团队10个,临床技术骨干研修60名,努力打造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高峰。
据介绍,新一轮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有四个方面突出特点:一是引尖培优。引进团队的条件更为精尖(近五年的学科总科技量值排名为全国前二十位),团队带头人条件提高至国家级专家;加大培育本土优秀卫生团队力度,加快突破全市医学卫生人才有高原无高峰的“卡脖子”现状。二是提高待遇。新一轮全职引进的卫生专业人才,在享受财政专项资助的同时,根据条件分别享受购房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待业生活补助等相关配套政策。三是奖优罚劣。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拨付挂钩。四是缩短周期。与市委、市政府“彭城英才计划”步调一致,培养周期为3年。
据了解,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开区范围内的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享受《细则》政策,各县(市)和铜山区、贾汪区可参照《细则》制定各自政策文件。《细则》自2024年12月1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热点问答
1.卫生健康人才(团队)引进是指哪些?柔性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团队)包括哪些?
答: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指从徐州全市范围以外,引进顶尖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和卫生专业人才,分为柔性引进和全职引进。柔性引进顶尖临床医学专家团队、卫生顶尖人才和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学专家团队为近五年的学科总科技量值排名为全国前二十位,符合我市医疗卫生发展需要,医疗技术成果和学术水平已取得突出成绩的团队;卫生顶尖人才在国内外专业领域学术地位高、科研能力强、专业影响力大的国际一流卫生人才;高层次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级名中医、近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医学领域项目负责人等。自认定后,市级每年予以用人单位单个临床专家团队300万元、卫生顶尖人才100万元、高层次学科带头人10万元的专项资助。连续执行3年,根据当年考核情况予以拨付下一年度专项资金。
2.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包括哪些内容?
答: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重点培养本市“卫生登峰”团队,二是临床技术骨干研修。
“卫生登峰”团队是以提升医学科技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目标,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任务,培养在短期内有望创建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医学创新中心、临床医学中心等省级及以上工程中心或创成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卫生登峰”团队,引领推动全市医疗卫生学科的发展和人才梯队的建设。“卫生登峰”团队共认定10个,设立3年培育期,市级财政每年予以用人单位每个“卫生登峰”团队30万元的专项资助。
临床技术骨干研修是鼓励和支持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较深厚的基础,具有发展潜能,能承担本学科的医疗、科研、教学工作的临床技术骨干到国内外本专业高水平名校名院名所研修半年,使其尽快成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科研能力强、德才兼备、在省内具有一定学术地位的临床技术骨干人才。每年计划选拔20名符合条件的临床技术骨干研修人才,3年共计60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的资助。
3.全职引进卫生专业人才政策保障上有哪些变化?
答:在新一轮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中,根据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专(学)科建设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全职引进一批符合卫生学科建设需要,具有较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能力的卫生专业人才。根据卫生专业人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和学术能力的不同,从多角度多维度引进不同层次的人才,并在政策保障上有较大突破。
第一层次,市级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万元,符合徐州市人才认定分类办法的,人才本人享受购房补贴;其子女入学遵照《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其配偶暂未就业期间,每月享受5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一年。
第二层次,市级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其配偶暂未就业期间,每月享受4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一年。
第三层次,市级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20万元;其配偶暂未就业期间,每月享受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期不超过一年。
第四层次,市级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