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宜兴太华镇青龙山长青岕区域,非法盗采紫砂泥行为已持续四年之久。尽管群众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查处处罚,盗采活动仍屡禁不止,甚至出现新的盗采点。12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国臣率队走进《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节目,回应这一民生关切。
盗采猖獗:四年盗挖,假日作案
宜兴市民张先生向节目组反映,太华镇青龙山长青岕区域长期存在非法盗采紫砂泥现象。盗采者以 “为山下茶园供应水源” 为名,在山坡开挖数米深坑,不仅盗取紫砂泥用于制作琉璃瓦等产品,还将开挖的石头一并售卖,此类违法行为已持续约四年。
张先生透露,他曾于今年 3 月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举报。执法人员查实后虽将盗采坑洞填平,但非法活动并未停止。今年 5 月和 10 月的节假日期间,盗采者仍在暗中作业。“他们专挑节假日作案,执法部门接到举报赶到时,往往抓不到现行。” 张先生说,盗采者已将部分矿料运至仓库或山脚下的堆场存放。
调查发现:新盗采点与 “合法”堆场并存
记者现场探访发现,山脚下一处堆场堆放着大量石块和矿料。堆场负责人卢先生声称这些矿料“从正规渠道购买,手续齐全,用于晾晒防潮”。而在太华镇桥崖村深洞 206 号的一处场所,正是此前专门堆放盗采矿料的仓库。今年 3 月 25 日,当地自规部门曾在此查获100 多立方米盗采矿料。
更令人担忧的是,在原有盗采坑洞西侧 100 多米处,大片自然生长的灌木被砍伐清空,新修的土路通向一处新开挖的坑洞,显示盗采活动有愈演愈烈之势。
处罚争议:“无违法所得”免罚引质疑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显示,今年 3 月 25 日,执法部门在青龙山茶厂盗采点现场查获当事人单某组织的5 辆运输车和 1 台挖机,没收非法开采的矿产品101.7 立方米。但因“未发现销售行为、无违法所得”,未作出经济处罚。
更令他气愤的是,当他将新盗采点线索反映给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察大队时,执法人员竟回应:“你让我去核实是谁挖的?是不是开玩笑?”并要求张先生自行提供证据才能核查。
检测铁证:第三方鉴定确认盗采
为核实堆场矿料来源,记者从已查实的盗采现场和卢先生的堆场分别提取样品,送至具备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宜兴市应星开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两份样品的七十余种元素组成图谱高度重合,重合度达九成以上,直接证明堆场矿料涉嫌盗采所得。
面对检测结果,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贾俊承认执法短板:“自规部门不具备专业检测采样能力,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不够密切,导致证据核查存在漏洞。”
关于 3 月处罚,贾俊解释:" 依据2025 年 7 月 1 日前实施的《矿产资源法》,因未查获违法所得,只能没收矿产品,无法罚款。" 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实施后,即便无违法所得,也可处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但该起盗采发生在新法实施前,只能适用旧规。
省厅态度:“零容忍”打击,强化联动
针对宜兴紫砂泥盗采问题,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国梁明确表态:“对一切非法盗采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张国梁强调,宜兴紫砂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紫砂泥是宝贵的矿产资源。他要求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公安等部门,持续加大“人防 + 技防”力度,强化日常巡查,提升问题发现能力。
张国梁特别指出:“群众举报是执法工作的强大依靠力量,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受理、核查、反馈每一条举报线索,形成群策群力、联防联控的执法氛围。”
宜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承诺,节目后立即组织“回头看”,联合公安、城管、属地政府等部门深入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记者手记
紫砂泥盗采乱象持续四年未根治,暴露监管漏洞。如何补齐短板?关键在于加强部门联动、提升专业能力、完善举报机制。期待相关部门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回应社会关切。
新华日报・交汇点问政记者 刘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