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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个人破产”试点将在无锡市铺开
2022-04-14 15:38:00  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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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无锡中院“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改革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法院将于今年在全市铺开类个人破产试点工作。会上同时发布了无锡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维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多的创业者,但并非所有创业者都能在创业道路上走向成功,部分创业者经营失败后,个人便面临着债务累累、资产清零等问题。无锡市中院试点类个人破产,就是在目前尚无个人破产法的情况下,给积极履行债务而确实又无能为力的人一条“生路”,通过合法途径清理债务,进而甩掉债务包袱重启生活和创业之路。

卫某原本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因工程款拖欠严重,导致他无法向工人支付薪资。为了应付债务,他无心继续经营,东躲西藏。期间,法院强制执行,“债主”们也纷纷向其催讨债务。随着年龄增大,卫某无法再从事重体力劳动,其家庭收入仅能够偿还少量债务。2021年4月,根据卫某申请,法院裁定受理卫某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经查明,卫某没有不诚信行为,债务虽不多,但根据他现有的财产已经无法清偿,强制执行又会严重影响其生活,卫某的情况适用个债清理程序。

当年9月,锡山法院召开卫某个债清理债权人会议,最终形成了一份债权人接受的清偿方案,卫某需要按时无差别支付纳入清偿计划的债权人的债务,同时债权人自愿免除卫某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债务清偿计划作出后,锡山法院解除了对卫某的所有限制措施,又研究制定了对卫某救济与管控的配套措施。这也成为无锡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个人破产)案。

中院金融庭副庭长沈君表示,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需要以“救济诚实而又不幸的人”和“预防逃债”为原则,既要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又要设置规则让债务人“起死回生”,同时还要做到不枉不纵、严格债务人筛选,不让个人破产成为“老赖”逃避债务的途径。司法界人士表示,这项试点工作既是市场经济下对失败者的包容,是对个人的一种司法救济,更是对建设一个稳定、宽容的营商环境的促进,有助于激励和保障创新创业。目前,市法院已出台了相关的工作指引和实施意见,并完成了对全市法院的业务培训,全市两级法院进入了实质工作阶段。(甄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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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邵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