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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菜场为居民解忧 三家正在改造的农贸市场设疏导点
2021-07-08 11:36:00  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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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菜场改造,我俚要远兜远转去别的地方买菜,没想到在停车场设了个‘临时菜场’方便了百姓。”昨天,家住建设新村的王阿姨来到青石路农贸市场旁的临时疏导点买菜,一扫之前对菜场改建后买菜远的担忧。近日,市城管委批准梁溪区正在实施提升改造的3家农贸市场设立临时疏导点以解民忧。

为使老城区的农贸市场更加文明、有序、优质,眼下梁溪区正对民丰盛世市场、新惠农贸市场和青石路农贸市场进行改建。消息一传出,周边居民既喜又忧——喜的是菜场环境将有大幅提升,忧的是这几月买菜要走远路。

区城管委在日常巡查中得知此事后,体民情,解民忧,针对每一家的具体情况研究破解难题的举措。经综合考虑,依据《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不影响群众生活、交通通行以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情形下,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可以确定特定路段、时间段,允许摆摊设点”的规定,梁溪区城管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市城管委办公室同意,在上述3家农贸市场周边设立临时疏导点。

位于民丰路的民丰盛世市场,在原有垃圾房及市场西侧40平方米区域设立不超过30个摊位的临时疏导点;新惠农贸市场在原车辆停放处设立1500平方米临时疏导点;青石路农贸市场在南侧原车辆停放处设立临时疏导点。10月1日前后,这些点位在各自农贸市场完成改造前的3个工作日内撤销,恢复原状。

市城管委要求在临时疏导期间,属地政府要履行相应职责:落实临时疏导点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对临时摊位的监管,签订市容环境责任书,要落实市容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管理,配备足量管理人员、环卫设施和保洁人员;临时疏导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经营,无影响通行和环境现象;如因临时摊位的设置引起周边居民投诉,须无条件撤销;对临时疏导点违反相关要求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严格规范市容环境秩序。(卢易)

标签:农贸市场;城管;菜场
责编:胡悦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