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商务局推进落实稳外资措施,持续深化QFLP试点
2025-09-11 09:36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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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25年稳外资若干措施》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泰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拓宽引进外资渠道。近期,市商务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正式出台《泰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

相比原试点办法,新试点办法的核心亮点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政策衔接更精准。新办法在表述上严格对标国家层面规范标准,内容上力求精简高效,为试点工作筑牢政策依据;二是管理机制更完善。试点申请采取推荐制,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地方有承接能力的项目,由市(区)人民政府出具书面推荐函,既压实了属地政府的管理责任,也为企业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引导与监督保障;三是准入标准更科学。进一步提高试点准入门槛,不仅对基金管理企业管理资金的规模提出更高要求,更着重强调试点企业股东需具备金融牌照及IPO历史业绩,从源头上提升试点项目质量;四是招引范围更开放。创新性提出新概念,鼓励引进境外财富管理机构、家族办公室、捐赠基金、主权财富基金等专业机构,以适应国际化发展需求,拓宽外资引入渠道。五是风险防控更有力。健全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及相关惩戒措施,明确规定企业若违反试点办法相关要求,其试点资格将自动丧失;若同一市(区)出现两起违规案例,将暂停受理该市(区)企业的试点申请,以刚性约束确保试点工作合规推进。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以该试点办法为重要抓手,积极推动姜堰区淡马锡、海陵区盘石资本等项目加快落地进程,为全市稳外资、促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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