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即将开展
我市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单位)
和补贴结算平台
本报讯(记者 谢荣 通报员 余国民)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即将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为此,昨天该局接连发出两则公告,向社会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单位)和补贴结算平台。
参与企业(单位)须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报名主体应是在泰州市登记注册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门店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一致,并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及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新车;(下转03版)
我市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单位)和补贴结算平台
(上接01版)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征信和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为本地经济增长、“社零”稳定作出贡献,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2021年以来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在泰州市有正规销售门店,可统一归集、规范核算以旧换新销售收入,确保活动销售数据要素齐全、链条完整,满足政府部门审计要求;与有资质的整车、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协议,并及时向回收企业移交旧电动自行车,其回收协议终止时间不得早于2024年12月31日。
同时,参与企业(单位)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回收体系,满足消费者以旧换新、退换货等消费需求。活动门店要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废旧车辆暂存区域,同时按活动标准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门店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并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
拟报名参与的企业(单位),要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各市(区)商务局,各市(区)商务局遴选后于11月6日前报市商务局。
补贴结算服务平台是按照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要求,负责为政府部门、销售单位、回收企业、个人消费者和审计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企业(单位)对接服务、补贴资格核验、补贴商品信息录入、销售数据收集、补贴资金监控及以旧换新政策宣传等工作。
具体而言,补贴结算平台须制定服务方案、搭建服务平台、建立补贴商品库、开展平台审核、归集补贴信息、提供数据分析、做好消费者补贴资金兑现工作,同时开展宣传推广、风险监测、设置服务热线并接受监督管理。
有意向参与征选的补贴结算平台企业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泰州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