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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的三个《决定》
2023-05-05 10:52: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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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召开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推出强化经济工作、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组合拳”。

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介绍,作出三个《决定》,既是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实效的内在要求。

《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共有27条。围绕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结果运用等问题,明确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经济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工作机制等。该《决定》明确了经济监督的重点包括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轴一核三极三城”建设、“一个产业体系、四个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三比一提升”行动、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改革、“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赋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除对上半年和全年的法定计划审查监督外,增加了对一季度、前三季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体现了过程监督的要求。

《关于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共有13条。突出全覆盖,明确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重点,细化对财政政策、四本预算等方面审查监督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支出的审查监督方式。突出全流程,完善预算全链条审查监督机制,对做好市级预算编制监督、初步审查、执行监督、调整审查和市级决算审查等重点环节作出具体规定。突出绩效性,强化事前评估、事中跟踪、事后评价的预算绩效闭环监督,对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加强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规定。突出民主性,拓宽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渠道,提出健全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工作机制。

《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共有11条。突出监督重点。丰富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内容,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履行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国有企业债务管控情况”等。明确了市政府报告的重点内容,细化了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的主要内容。突出监督刚性。要求建立健全整改与问责机制,推进资产管理监督和预算管理监督相衔接,推动建立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机制。明确在监督力量上可以充分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机制。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细化操作办法,增强监督实效,抓好每季度经济运行态势分析、预算审查监督以及政府债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助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同时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增强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对照《决定》的相关规定,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及时提供资料,配合调查研究,不断增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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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