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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给家人“共用”吗
2022-04-22 14:55:00  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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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卞先生来电咨询:我父亲有哮喘,需要长期用药,医保卡上余额不多,而我的卡上已积累了一些资金,我可以将卡上余额给父亲使用吗?如果可以,需要事先办理什么手续?

市医保局答复:目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家庭共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不含单建统筹人员),可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共济给配偶、父母、子女,用于支付个人账户规定可支付的费用。家庭共济人员必须为我市正常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至全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绑定业务,办理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采用告知事项承诺证明家庭关系。因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共济账户暂不可实时结算。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费用的原始发票,至全市任意一家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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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