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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下月施行
2021-02-23 20:30:00  来源:泰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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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靖江设定禁放范围和禁放时段。

靖江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该市行政区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东环路以西、西环路以东所围合范围,总面积约12平方公里,全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场所及地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地;文物保护单位、展览馆、纪念馆、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幼儿园、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福利院、殡仪馆、公墓;商品交易市场;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城市快速路沿线;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城市公园、城市游园、城市绿地、河道,饮用水源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销售场所,输气(油)设施,架空电力线和通讯线路、有线广播线下方以及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时段包括中考、高考期间,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重大活动保障以及其他禁止燃放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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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芦艳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