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声音,我们愿意听见;
你的关切,我们一同看见。
新江苏评论员 鲁苏
最近,最高检研究部署加强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工作,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着实令人拍手称快。
尽管近年来各地相继出台政策减轻基层负担,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从不少基层反映、媒体报道来看,考核仍然不少,有的考核还较为复杂。比如,有的地方指标冗杂,在考核中设置一级、二级、三级指标,总体赋分甚至超过千分。有的地方考核过频,一些乡镇一月就有好多场考核。有的地方指标内卷,年年抬高门槛、数字层层加码。更有多头考核、层层考核、搭车考核……不尽科学的考核让部分基层干部“忙”上加“盲”,影响基层工作成效。针对不当考核,最高检“刀刃向内”作出了表率,值得其他行业领域借鉴。
对不当考核动真格,首先要明确何为“不当”。以检察机关为例,最高检在调研中发现,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差异性较大,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也千差万别,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同时,一些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上,没有真正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对此,最高检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下决心对不当考核动真碰硬,这既是对基层期盼的积极回应,更体现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司法规律的决心和担当。对于其他行业领域来说,也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哪些是不当考核,哪些是必要考核,及时进行自查自纠,避免无谓浪费基层干部的时间精力。
同时,也需清醒地认识到,减负不是减效,松绑不是松懈,取消不当考核并不等于不考核。正如最高检强调,“一取消三不再”不是不要数据,也绝不意味着不抓管理。相反,抓管理的责任更重、要求更高。各级检察机关要通过有力有效的管理促进严格依法办案,鼓励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更进一步,要从根本上减轻“考核之负”,必须从源头抓起,把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考核导向树起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积极优化考核方式,切实用好考核结果。比如,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合并同类事项考核,多部门联合考核。比如,多采用“四不两直”,多来些“不声不响”。比如,优化考核设置,由考材料、查痕迹,转向考成效、重实绩……让考核真正回归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更好服务百姓的初衷。
期待各地拿出更多动真格的举措来,将考核化繁为简,为基层持续“瘦身”,进一步提质增效,让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放开手脚、轻装前行,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促发展、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