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2025-01-17 09:58  来源: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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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这是苏州历史上第一部“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国务院批复明确,苏州是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批复中要求苏州发挥全国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综合型现代物流中心、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苏州篇章。

到203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3.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2.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50.7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651.8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03.0亿立方米。

根据批复,苏州将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上海大都市圈建设,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促进长江南北岸城市功能联动,加强苏锡常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2019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2023年7月,国务院批复《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提升特大城市在全球城市体系中的地位。包括南京、苏州,增强城市集聚和辐射能力,加快提升城市国际化发展水平”“推动苏州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建设上海大都市圈综合性全球城市,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敢为先锋、勇立潮头,高水平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图景。”在此背景下,苏州以“战略引领、严守底线、集约高效、以人为本、传承历史、市域统筹”为原则,组织编制了本轮《规划》。

据介绍,本轮《规划》是苏州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规划》落实国家战略部署、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聚焦人民城市建设、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保护、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整体谋划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记者 王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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