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7日南京讯 (通讯员 陆青 刘妍)近日,幕府山庄社区居民李姓夫妇因其女儿在领取精神四级残疾证后,却无法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情绪激动地来到社区询问原因。社区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情况后,向李小强夫妇解释:根据苏民规[2022]4号文件《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是指连续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 2 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
并告知,其女儿虽然是精神四级残疾,但她每月缴纳个人职工养老保险,而个人职工养老保险属于转移性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无法办理生活补贴。周翠兰女士在听了解释后一开始对此并不认可,经过幕府山庄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耐心的安抚,并将为其残疾人丈夫申请的轮椅发放给他们,李姓夫妇的情绪才逐渐平复,表示感谢社区的工作,但也希望社区能多考虑他们的生活情况,帮他们争取更多的福利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