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7月22日宿迁讯 22日下午,《宿迁市促进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市新闻传媒中心举行,会上,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钱信松介绍了相关内容。
为积极开展因技术替代岗位的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帮扶,着力健全人员识别、岗位推介、培训赋能等全流程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近期,宿迁出台了《宿迁市促进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八方面内容:
建立动态实名帮扶台账。落实“大数据+铁脚板”就业服务要求,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方式,对新型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身份识别和纳入登记范围,建立专门帮扶台账。
做好“一对一”就业跟踪服务。为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一对一”公共就业服务,提供“1151”就业援助服务,即:1次职业指导、1次政策推介、5次岗位信息和1次培训或见习。
针对性开展分类培训赋能。围绕“619”产业体系、京东家政等市场需要,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同时,通过社区培训站、技能夜校等培训载体提升技能水平,促进技能和岗位需求对接。
促进供需匹配送岗上门。开展“春风行动”“夏招聚力”“金秋对接”“暖冬就业”四季系列主题招聘活动,为双方搭建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人岗对接平台。打造“就业智能体”,促进人岗智能匹配、需求精准推送。
提供低成本租赁场地或免费摊位。通过鼓励开办小餐饮、小修理、小零售、小加工、小服务“五小”业态,科学布设“潮汐式便民摊点”等方式,提升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经营便利度。
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推广“速找活”智慧零工线上平台,构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服务体系,支持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
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开发一批河湖管理、交通协管、快递收发等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加政策性就业岗位供给。
兑现社会保障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大龄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等内容,兜牢民生底线。
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宿迁市人社局将会同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围绕“三方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落实,扎实做好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稳住就业基本盘。
加强协同配合。市人社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托“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定期调度,协调推进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
强化政策落实。统筹用好就业创业各类资金,精准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和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保障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广泛宣传引导。大力宣传《若干措施》内容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等,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扶促进新型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良好氛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薛惠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