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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出台旅游民宿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3-01-05 11:09: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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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全市旅游民宿快速健康发展,近日,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我市旅游民宿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依法建设的房屋,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牧副渔生产活动,主人参与经营服务,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等服务的小型住宿设施。目前,我市建成投入运营的旅游特色民宿18家,共有房间数618间。正在建设旅游特色民宿6家,共有房间数234间。此外,全市还有其他民宿(网约房)194家,房间数在1200套左右,主要为市民将闲置的城镇房屋打造成平台销售的网约房。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运营的18家民宿客房出租率都低于50%,仅有市湖滨新区的桃李丽舍精品民宿,因执行“3+7”隔离政策,出租率达到50%。目前,我市投入运营的旅游民宿主要为社会资本成立公司化运营,严格意义上属于民宿风格的酒店,能够扎根乡村,民宿主人参与接待,游客可以参与互动和体验的乡村特色民宿偏少。

《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市累计改造完成300幢旅游民宿,床位数3000张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旅游民宿要全覆盖,建成10个左右旅游民宿聚集区,评定2-3家全国丙级以上旅游民宿。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内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基本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旅游民宿产品和服务质量、发展效益、带动作用有效提升,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标志性产品。

《意见》提出,将旅游民宿发展纳入各地旅游发展规划,充分考虑资源禀赋、客源市场、交通区位、水源道路等条件,在景点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旅游产品较为丰富、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可进入性强的城乡地区布局发展旅游民宿。抓住用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古黄河生态富民廊道建设等重大机遇,在沿大运河、古黄河,环洪泽湖、骆马湖,花木之乡、洋河酒都等重点区域引导旅游民宿连点串线成片发展,积极培育以西楚文化、酒都风貌、运河风情、大湖湿地、花木田园等为主题的旅游民宿集聚区。

以“宿有千宿”品牌为统领,建设满足休闲度假、旅途住宿、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等不同需求,类型丰富的旅游民宿产品体系,夯实品牌运营基础。鼓励和支持旅游民宿经营者巧妙创意、精心策划,合理利用自然环境、人文景观、文物建筑等资源,开发建设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旅游民宿产品,力争“一宿一特色”“一宿一主题”,避免同质化竞争,丰富消费者对“宿有千宿”品牌的感受体验。坚持供给创造需求理念,加大对当地传统艺术、传统民俗、人文典故、地域风情、特色美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力度,推动书画创作、非遗技艺、戏曲演艺、文创产品等在旅游民宿进行项目展示、互动体验、产品销售,开展多元业态经营,凸显旅游民宿的艺术品位、人文韵味,将旅游民宿打造成为展示地域文化的靓丽名片。

下一步,我市将在市政府的统筹领导下,成立市、县(区)旅游民宿发展综合协调领导小组,通过优化民宿证照办理、保障用地用房、出台支持民宿发展政策、加强民宿人才培养等举措,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引导旅游民宿开发建设,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为宿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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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