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泗洪出台营商环境领域问题问责追责事项移交办法
2022-05-11 17:36:00  来源:宿迁网  
1
听新闻

为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近日,宿迁市泗洪县出台了《泗洪县营商环境领域问题问责追责事项移交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全县各乡镇和单位。

据了解,《办法》将遵循“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负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具体办理人员负直接责任的问责方式。适用范围为泗洪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办法》共列出来九条需要问责追责的情形。同时《办法》对需要问责追责的情形、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职责、案卷材料要求、问责处理方式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核查处理的时限等进行了详细明确规定。

《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问责追责落实到位,并根据相关规定,向移交部门反馈处理结果。问责处理方式包括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工作中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符合容错纠错情形的,可以减轻或免予问责;对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应对等情形的,应当从严从重问责。(记者 申轶群 通讯员 朱小利)

标签:问责;追责;泗洪县
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