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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撑好疫情防控“保障伞”
2022-04-06 10:36:00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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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武蕾)家住市湖滨新区运河春天小区27栋102室的马广栋夫妻俩,均80余岁,患有老年病,需常年吃药。不方便出门采购,药又快吃完了,怎么办?4月4日,当地居委会得知此情况,主动帮助采购药品、生活物资,解决了老两口的燃眉之急。

独居困难老人的生活同样牵动人心。连日来,宿城区支口街道民生事务局切实做好辖区独居困难老人关爱帮扶工作,送上生活用品,并做好三餐保障,送去暖暖的关怀。

针对近期中心城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疫情防控物资消耗较大,物资亟待补给的情况,4月5日,宿迁市慈善总会向市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和救助管理站,捐赠了一批防护服、防护面罩、酒精等抗疫物资,价值约20万余元,及时传递了社会爱心。

越是非常时期,越要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越要把困难群众的冷暖挂在心头。4月5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市民政部门进一步摸清困难需求,加强关心关怀,协调解决问题,全力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及时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及时办理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手续,确保保障金及时足额发放。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家庭收入降低的救助对象,及时调整救助水平。

切实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过渡性作用,对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员,通过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先行实施救助,事后补充手续;对疫情期间正在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事项的生活困难人员,初步判断符合救助条件的,可由所在乡镇(街道)参照低保标准先行实施临时救助。对因务工等原因滞留本地的外地生活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直接实施救助;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

强化困难人群摸排走访。对因疫情影响居家隔离的单独居住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高龄和失能空巢独居老年人、孤儿和困境儿童等重点对象,乡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分散供养对象照料服务协议等要求,安排专人每天通过电话询问、入户探视等方式,跟踪了解身体状况和生活所需,切实做好关爱帮扶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做到早发现、早介入,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及时实施救助,确保不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优化审核审批流程。对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事项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初步判断符合救助条件的,可实行个人信用承诺后快速予以审核确认,事后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对已经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暂不办理退出工作。积极推行救助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通过市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系统办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进一步减少人员接触,提高办理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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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