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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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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聚集疫情,宿迁周边城市出现阳性人员,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市外来宿返宿人员,抵宿后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近14天内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抵宿后须尽快(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及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凡因瞒报、漏报、逃避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社区(村)要落实排查责任,全面掌握来宿返宿人员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所在市,确需前往的要做好个人防护,出发前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返回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措施。

三、坚持非必须不聚集,近期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须严格报备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不扎堆、不聚集,取消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积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个人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内。

四、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保持单位环境清洁卫生,加强物品消杀,严格规范管理。

五、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和“限量、预约、错峰”等防控措施;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场站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培训机构、养老福利机构落实好规定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强化对疫情的防护指导。

六、广大市民做好自我防护,切实增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和“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市民,请及早就近接种;已完成两针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应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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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