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安静的夜晚,宿迁市湖滨新区附近居民区的宁静被一阵阵刺耳的机动车噪音打破。9月2日晚,宿迁公安交管二大队查获了一例擅自改装机动车轰鸣疾驶违法案件,这也是自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以来宿迁开出的首张“噪音轰鸣”罚单。
“你这是辆改装车你认可吗?”
“认可。”
“涉及到改装,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576条之规定,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
随后,交警对驾驶员予以2000元罚款处理。
宿迁警方提醒,非法改装、“炸街”扰民行为害人害己,请勿以身试法。接下来将会持续严查噪音扰民违法行为,维护城市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