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耀光辞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